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由原国民党民主派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继承和发扬孙中山不断进步的革命精神,于民国37年(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成立。
    1951年,在境内的民革党员有大夏大学校长欧元怀等人,属民革上海市委员会领导。1956年,民革市委会逐步在各区建立区委会或支部一级的地方组织。
    1956年11月,民革市委会指定许卜五、冯永发、许安馨、毕世珍(女)、王光惠等5人组成区筹建小组,许卜五为召集人。区筹建小组在区发展新党员13人,民革市委会转入区内的党员4人,共22人,分散在机关、企业、学校和社会上。
    1957年6月,建立民革区支部,到1990年底有党员59人,其中有2名成员参加中共组织。
    1993年11月,成立民革普陀区委员会,下设3个支部。


    区民革党员有21人次当选为民革上海市第二次~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王光惠被选为民革六届市委候补委员和七~八届市委委员。李盛初被选为民革七届市委候补委员。

第二节 主要活动

    一、自身建设
    1957年6月~1966年,民革区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员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强调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组织生活每周一次,以政治学习为主,交流学习与工作的心得体会。组织党员参加政治运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劳动实践,推动党员加强服务与改造。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革组织被诬为“反动党团”,被迫停止活动,大多数党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迫害。
    1979年初,区支部对党员进行联系访问,逐步恢复组织活动,党员仅11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区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激发爱国主义热忱。1985年以来,区支部每年举办党员学习班,学习新时期的统战理论和政策,以及民革组织的历史、性质和任务等。通过学习,提高参政党的意识,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不少党员说:“年年学,年年有新收获。”区支部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纪要》精神和民革组织发展原则,先后吸收新党员32人,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于,充实领导班子。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动乱中,党员都能正确对待,在职的坚持上班工作,有海外关系的写平安家信或通过国际电话交谈,使海外亲友如实了解情况。
    区支部先后联系同国民党有关系的中上层人士201人,通过组织他们学习、听时事政策报告、举行座谈会、参观和上门访问等多种活动,吸收一部分为民革党员。由于居住地址迁移转出和年高自然减员,1990年底,尚有社会联系人士50人。

    二、参政议政

    解放初期,民革市委会派出民革党员王光惠、周康强、李盛初等人参加苏南地区和上海市郊的土改工作队,派出李盛初参加区的“五反”工作。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民革组织在与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指导下,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对区政府的施政方针,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党员中先后有4人当选为历届区人大代表,其中2人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有13人被推选为历届区政协委员,其中5人曾选为区政协常委,3人先后任区政协副秘书长。3人被聘为区政协专门娄员会委员。有1人被安排为市政协办公厅专员,2人被安排为区政协专员。还有1人在外省市曾选为区人大代表,2人在外区曾被推选为政协委员。区支部以民革名义在区政协会议上先后提出“区财政预决算前,应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强化大洋桥、交通西路地段治理”等提案,前者被区政协评为优秀提案。

    三、对台交往

    民革党员中半数以上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简称“三胞”)有关系,其中与国民党上层人士有关系的为数不少,如有的与好友陈立夫信札往来,有的与表兄俞国华、侄儿周宏涛等通过直接、间接传话等方式进行联系。他们的亲友还分布在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德国、新加坡、日本和香港等地。80年代后期,不少党员通过多种渠道与在台湾和海外亲友取得联系,有的赴美国和香港等地会见台湾亲友;有的多次接待他们回大陆探亲、观光。有位党员接待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从巴西来上海及浙江等地探亲,该老太太不慎骨折,这位党员对她悉心照料一年多,直至康复。此举得到老太太及其亲属的好评,说“祖国处处是温暖”。区支部除结合端午、中秋和春节开展对台宣传活动外,并召开小型对台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海外联谊工作研讨会,组织党员撰写稿件,在海内外刊物上发表或被《海峡之声》和《浦江之声》等电台所采用。

    区支部建立上海通普经济信息服务部,由一位党员(台属)任经理,为国内企业及“三胞”提供经济信息服务。

    四、落实政策
    区支部协助中共和政府落实政策,对党员和社会联系人士在“文化大革命”中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经过调查了解,摸清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使之得到平反。有位党员曾任国民党江苏省政府建设厅厅长,镇反时被错判,本人认为自己年事已高,且已安排为区政协专员,不准备申诉。区支部支持他向外地原判法院提出申诉,配合他提供证明,使他的错案很快得到平反,赢得他在台湾和美国亲友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