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

    民国14年(1925年)10月,中共上海小沙渡部委和曹家渡部委分别设立妇女委员。民国16年8月,中共沪西特区委设妇女部长。
    1950年3月,建立上海市民主妇女联合会沪西区办事处筹备委员会。1951年8月,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普陀区办事处。1955年4月,举行普陀区民主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11月,改称普陀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区妇联”)。“文化大革命”开始,区妇联停止活动。1973年8月,恢复活动。


    基层妇女组织:1951年,全区各居民委员会建立妇女代表会。1954年,各居委会成立妇女委员会,设主任1~2人,委员6~7人。1964年,各街道党委设专职妇女干部。1974年,建立街道妇女联合会。1978年,改设街道妇女工作委员会。1987年,各街道(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1990年,全区有居委会妇代会254个,下设妇女代表小组,居民小组均有妇女代表。

第二节 主要活动

    民国14年(1925年)10月~民国16年7月,中共小沙渡部委和曹家渡部委先后由钟复光、朱英如、周月英、孔燕南等任妇女委员,领导妇女工作。民国16年8月~民国26年7月,中共沪西党组织妇女部通过女青年会在沪西三和里办民校,学生多数是日商纺织厂、民营棉纺厂、毛纺厂、丝织厂女工,帮助她们学文化、学唱革命歌曲,学习政治时事和革命道理。有些女工后来参加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和淞沪抗战时的抗日救护队。
    民国34年2月,中共地下上海工委在女工中发展地下军30余人。派女工杭惠兰与毛家华运送武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9月上旬,汤桂芬、范小凤等指挥沪西女工2万余人参加要求复工的请愿游行,发动和领导工人为争取依照物价指数调整工资和改善工人福利的罢工斗争。民国37年2月,申新九厂工人罢工,遭到国民党军警武装镇压。女工王慕媚、蒋贞新、朱云仙在斗争中英勇牺牲,何宇珍、薛幼娣等受伤,管妙福等被捕。解放前夕,工厂、学校的女工、女教师、女学生在中共地下党的领导下,开展护厂护校斗争。申新九厂组织护厂队,有700多名女队员,占队员数95%。
    解放后,区妇联组织妇女参加各项政治运动、社会生产劳动,开展自我教育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活动。

    一、 投入政治运动和技术革新活动
    1950年6月,组织家庭妇女参加军需生产,缝制子弹袋3000只、军袜1万余双、衬衫8000多件、棉手套4.5万双。抗美援朝时期,发动妇女订立爱国公约,捐献人民币3.8万元、物品1000多件,写慰问信98封,支援赴朝作战的战士。在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中,发动妇女投入斗争。1953年,与有关部门配合,宣传贯彻《婚姻法》,帮助49对夫妻改善关系。1954年,组织妇女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7.1万元。1955年,组织1万名妇女参加文化学习,其中达到初小或高小文化程度的2500余人。2年后,帮助3万余名里弄妇女扫除文盲。1956年,举办讲座16次,向妇女宣传时事形势和科学知识,参加者4353人;还举行工商业者家属座谈会11次,召开工商业者家属代表会,输送49名工商业者家属参加市、区政治学校学习。1957年,召开区里弄妇代会优秀工作者大会,有337人参加。1958年,全区妇女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技术革新活动,涌现出华生电机厂陆荷英、第一印染厂化验室主任冯盈等女技术革新模范。
    二、组织家庭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1958年,全区2.1万名家庭妇女分别参加里弄托儿所、食堂、生产服务组等社会劳动,兴办里弄食堂290个,就餐人数达5.2万人;创办里弄托儿所259个,收托儿童1.1万人。全区3200多名家庭妇女,因陋就简办起里弄生产组452个,为233家工厂加工、装配各种小商品。组织里弄服务组651个。由8名家庭妇女、3只煤炉、3只小铁锅起家的宜川化工厂,艰苦创业,至1973年发展到360人,女职工占82%;产品由提炼废水、废气、废渣发展到生产40多种电子产品,年产值从初创时的400元发展到400多万元。
    三、进行“四自”、“四有”教育
    1983年起,区妇联在全区妇女中开展全国妇联提出的“四自”(自尊、自爱、自重、自强;1988年改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先后在友好菜场、区妇婴保健院、曹安路街道、合作联社等单位进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开。组织妇女向优秀女共产党员华怡学习,向区里陆小英等先进妇女学习。在全区妇女中开展“我为振兴中华做了些什么?”的汇报活动。1987年,组织554名待业妇女进行“四自”教育,配合街道妇联开办缝纫组、编结组等专业培训组。区妇联对区内待业女职工状况作了专题调查,写成报告,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待业女工情况,为劳动部门统筹安排发挥参谋作用。组织妇女干部到市妇女教养所、市第二劳改管教总队,对女劳教、劳改人员进行教育,促其转化。
    四、评选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
    1960年起,在工厂、街道、机关中评选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至1990年,全区评选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3个,全国三八红旗手44人次;市三八红旗集体186个,市三八红旗手619人次;区三八红旗集体247个,区三八红旗手2324人次。
    此外,1982年起,在居民户中评选“五好”家庭,至1990年,全区共评选出市级“五好”家庭252个,区级“五好”家庭714个。
    五、参政议政
    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区政治协商会议中,妇女代表、委员均占总数30%左右。

    解放以来,担任中共普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等机构领导职务的妇女先后有:杭惠兰、归素贞、丁一、王知津、杨富珍、毛霞舲、荣漱仁、顾家宁、皋玉凤、封利、叶红。
    六、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80~1990年,接待来信来访2288件,提供咨询800余人次。1982年,配合宣传新《婚姻法》,编写《保障婚姻自由,保护妇女正当权益》、《发扬革命传统,提倡婚事新办》等教育材料,培训骨干,还出黑板报216期。1983年初~1984年,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1984年,由区妇联和司法部门人员组成区妇联法律顾问小组,向妇女传授法律知识和解决疑难间题。1985年,各街道妇女委员会和居委会妇代会都建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机构,形成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网络。区妇联会同区委宣传部、上总区办、团区委、区司法局开展以贯彻《婚姻法》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的法制宣传。1986年以来,区妇联对失足妇女进行帮教,促使转化,建立“四清一落实”(即基本情况清、失足原因清、本人认识错误情况清、家庭帮教措施清,解除劳动教养后就业安置工作落实)制度。区妇联协同团区委、区教育局、社区教育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区妇联对“缺损型”儿童(即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儿童)和伤残儿童给予特殊照顾,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邀请他们一起参加游乐会。
    七、兴办妇女儿童福利事业
    1950年,区妇联选择溥益里、锦绣里、平民村3个居委会办托儿所,解决部分女职工孩子入托困难。1956年,全区托儿所发展到27所,入托婴幼儿845人,92%是工人子女,1979年起,区出现生育高峰,针对婴幼儿入托难,区成立托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妇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街道由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分管托幼工作。1980年,全区扩建、改建3所公立幼儿园,新建长风一村小南赵宅幼儿园,增收684名婴幼儿入托、入园。区妇联发动居委会干部,开办简易托儿所。1984年,全区办起22所简易托儿所。原有托儿所扩班,增收新入托幼儿2000人,缓解了“入托难”矛盾。
    1953年,区妇联配合区政府卫生科,合办卫生专职人员训练班,推广新法接生与新育儿法,实行孕妇产前检查。1957年,配合卫生部门宣传计划生育、避孕知识,对妇女进行家庭、婚姻观教育,要求父母以身作则,用诱导启发方法教育子女,反对打骂、摧残或溺爱儿童。1982年,发动154个居委会办起141个暑期托儿班,入托的刚入学儿童达3000多人。全区还评选出健、优、美儿童15人。1986年以来,协助街道开辟了24个儿童乐园,并每年资助区少儿图书馆、区少年宫改善设施。1990年,区妇联总结推广胶州路街道妇联的家庭教育实行三个转变的经验:即以居委会为主转向以企事业单位教育为主,由注重学龄前教育为主转变到全方位系统教育上来,以妇联干部为主转变到以教师和具有专业特长者为主;总结推广上海织布二厂开展家庭教育的经验,得到市妇联的肯定。
    八、开展联谊活动
    1987年,区妇联设联络部,联络各民主党派妇女干部。民主党派妇女干部荣漱仁等赠款改善托幼设施,关心儿童成长,并同海外亲友沟通情况,增强联系,为促进祖国统一作贡献。1988年10月,建立普陀区女干部联谊会,会员63人,联谊会向有关方面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引导妇女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并编印简报《芳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