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友好交往
第一节 国际交往
1985年7月,首次以区政府名义,邀请日本久留米市日中友好贸易株式会社访华团来区参观,参观甘泉中学和3家企业,区长何全刚、副区长张一雷出面接待。
1988年5月,日本东京企业家友好访问团应邀来访,参观区内13家企业。
1988年9月,区长何全刚率代表团参加在澳大利亚举办的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就区教具厂生产的AAC-5型语言实验室设备样品与澳方签订合作意向书。
1988年7月,以副区长莫德尧为团长的区友好访问团赴日本,同横滨市建筑局协商区城建开发事项。8月和11月,横滨市建筑局两次组团来区考察,双方同意将两地住宅计划和城建规划技术交流列入1989年度规划项目。
1989年4月,以副区长皋玉风为团长的区考察交流团赴日本,就中山北路朱家湾地区改建规划问题同横滨市建筑局达成合作意向。8月,由横滨市建筑局局长长久保美昌为团长的横滨市代表团来区参加“横滨·上海友好馆”(设在沪西工人文化宫内)开馆活动。双方签署“改造普陀区朱家湾地区技术协作备忘录”,12月,该代表团按备忘录来区商讨规划方案。1990年10月,区政府和上海市规划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山北路朱家湾商业步行街规划方案完成。
第二节 国内交往
1980年起,发展跨地区的经济联系。至1990年,同外省(市)13个地、市(区)签订友好地区协议。这些地区是:天津市河西区、河北省邯郸市、大连市西岗区、辽宁省本溪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福建省厦门市、四川省乐山市、青岛市沧口区、深圳市上步区、长春市朝阳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徽省宣城地区、江西省宜春地区。
1990年4月,联合大厦在中山北路建成,至年底,外省市、自治区及中央部属单位来区设立办事机构的有47个。其中:
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有17个:北京市、天津市、州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甘肃省、江西省、陕西省、辽宁省、云南省、河北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岛市、长春市、沈阳市。
地市级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有19个:江西省景德镇市、萍乡市,陕西省宝鸡市、渭南地区,河北省保定市、邢台地区、张家口市、邯郸市,辽宁省丹东市、阜新市、辽阳市、锦州市,甘肃省金昌市、白银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地区,安徽省蚌埠市,黑龙江省鹤岗市,福建省龙岩地区,贵州省六盘市。
中央部属单位驻沪办事机构有11个: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江西铜业公司,东海渔政局,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医药物资供销公司华东公司,中国石油公司上海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上海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总公司上海公司,葛州坝工程局。
对以上驻区办事机构,区政府除平时加强联系外,邀请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幕式,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