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解放初期,中共普陀区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召集区各界人士协商产生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协商产生它的常设机构——协商委员会。1955年12月,经区各政党、人民团体协商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简称区政协)委员,召开区政协第一届第一次会议。至1993年,共产生9届区政协,举行过24次全体会议。按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对区内重要事务、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团结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为维护地区安定团结、开发繁荣普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