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1949年以来城区空间的拓展

1949年以来,普陀区根据城市建设进程的需要,经过数次拓展,先后从邻近的原闸北、嘉定、宝山等区县陆续划人规模不等的区域,城区面积由原来的2.65平方千米逐渐拓展为如今55.53平方千米的空间格局。

一、第一次扩界

1949527日上海解放之前,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为保证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起见,确定了按照上海市原有30个区进行接管的原则。此后,上海市政府在维持原有区划不变的基础上,于19496月中旬先后成立各区接管委员会。但随着工作重心由接管城市向建设城市转变,问题日渐显现,原有的行政区划“多不顾及辖区内居民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且有部分地区犬牙交错,在领导方面亦多困难”11950年,上海市政府根据各区农业与工商业发展状况,便于集中领导,促进市区工商业经济恢复、繁荣农村经济和推动郊区土改开展为原则,将全市30个区划分为五种类型,普陀区属于全部为工商业地区一类。

在确定各区性质及保持原有基层行政区划完整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为保证区域调整的顺利进行,明确要求要照顾人民群众的习惯,对主要是农业地区或工商业地区的工农混合区和各区之间相互插花地带进行调整,制定了详细的区域调整方案。1949年底,将新径区苏州河以北,中山北路以南及真如区朱家湾,平民村部分(大致为今中山北路以北、石泉路以南、岚皋路以东、光新路以西区域)等工商业地区,划人普陀区2

与此同时,新泾区所辖第四办事处位于苏州河以北、曹杨路以东和中山北路以南,距离区政府所在地新泾镇较远,往来交通不便,当地为“工商业集中的城市性地区,有大小工厂百余所,商店一千户以上”,人口高度集中,人员结构复杂,由“工人、小贩、独立生产的劳动者、里弄居民、棚户”等组成。这一情形不仅与新径区作为郊区、以管理农业生产与农村事务的定位不符,而且处于分属市区的闸北、普陀和分属郊区的大场、真如、新泾等区的交界地带,成为“匪特活动的空隙地带”,对社会治安大为不利。因此,19506月,新径区为改变“在一个区内有两种性质地区(城市与农村),对领导上不易抓住中心,有顾此失彼的现象”,要求将第四办事处全境与苏州河以北部分划归普陀区管辖3

1949年底,为管理方便需要,朱家湾、平民村区域已由新泾区划归真如区管辖。上海市政府决定将真如区划人普陀区的朱家湾、平民村部分的工商业地区事实上已归新泾区管辖。对此,普陀区方面考虑到朱家湾、平民村突人在中山路以北,“东西均与真如区接界,南面为闸北区现管的潭子湾、潘家湾所割断,犬牙交错,不成整体,于工作不利(特别影响治安),会给予特务、坏蛋在边界线穿插的有利条件”,其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有一定的困难4。因而,提出调整区界的两种方案,供上海市政府参考。第一种方案是将朱家湾、平民村一带划归闸北区领导,以便形成整体,避免分割状态,便于工作开展;第二种方案则是将闸北区的潭子湾、潘家湾地区一并划归普陀区管辖,以方便普陀区的领导5

图1-5  1950年新泾、普陀行政区划调整示意图(6)

在普陀区看来,无论是划归闸北,还是由其管辖,“朱家湾、平民村必须与潭子湾、潘家湾在一起”。否则,单独将朱家湾、平民村划人,两地的突出部分难以领导。因此,普陀区政府请求上海市政府提供解决方法,并要求在未有新的决定之前,暂缓办理朱家湾、平民村部分的移交手续7。此后,经普陀、闸北两区协商,决定将闸北区天助桥派出所所辖的北至中山北路,东至沪太路、彭浦河及大洋桥,南至苏州河,西至朱家湾地区,全部划归普陀区,从而避免了单独将真如区朱家湾、平民村地区划人以后出现的犬牙交错局面8。这一调整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认可9。从新泾、真如、闸北等区划人苏州河以北、中山北路以南地区的土地共计4.11平方千米。

二、第二次扩界

1956年,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根据处理好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的关系,“好好地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老底子,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内地工业”的指示精神10,上海市制定了“充分地利用上海工业潜力,合理地发展上海工业生产”的建设方针,准备加强对桃浦、彭浦等工业区的建设力度11

同时,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上海市辖区进行大幅调整,将范围较小的市区各区予以合并。原有的20个市区中,老闸区并人黄浦区,北站区并人闸北区,常熟区并人徐汇区,北四川路区大部分并人虹口区,邑庙、嵩山、卢湾等3个区合并为邑庙、卢湾两区,新成、静安、长宁等3个区合并为新成、长宁两区,其余普陀、江湾、江宁、蓬莱、杨浦、榆林、提篮桥等6个区不变。另一方面,依据“将近郊属于城市性的地区,分别划人邻近之市区管辖”的原则,上海市政府对原9个郊区进行合并调整为3个区,即吴淞、江湾、大场等3个区合并,定名为北郊区;真如、龙华、新泾等3个区合并,定名为西郊区;高桥、洋泾、杨思等3个区合并,定名为东郊区。12

由于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幅度前所未有,为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海市人民委员会规定,自1956315日起,各区一律按照新区划办公,要求各区做好充分的思想动员,“防止可能产生的各种消极情绪和个人主义思想,反对本位主义,并防止不负责任的现象,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服从组织调整,加强团结,保证调整区划工作严密地、有秩序地顺利进行”13

此次调整中,真如区真如镇、车站乡、中曹乡、交通乡的一部分,陈渡乡以及曹杨新村、甘泉新村与中山北路部分地区14;大场区新港(志丹路)以东,沪太路以西,新村路、延长路及夏长浦支河以南,中山北路、交通路以北地区15,划归普陀区管辖。此后,北郊区与普陀区交界的甘泉中学地区也被划归普陀区管辖。真如、大场两区划归普陀区的面积共计4.76平方千米。

三、第三次扩界

1957年初,上海市方面希望将江苏省部分地区划人,以满足其发展工业基地、解决交通运输和市区副食品供应和其他农业生产的需要16。最终,19581月,国务院批准将嘉定、上海和宝山三县整体划人上海市。上海市面对周边县份划人的新情况,确定“市区管工业,郊区管农业;郊区靠近市区的工厂由市区管,市区零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归邻近的郊区管”的原则。在此基础上,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三县与东郊区、西郊区、北郊区、嘉定县、宝山县、上海县的现有区划加以合并调整,成为嘉定县、宝山县、闵行区、洋泾区,将郊区和市区毗邻部分作适当调整17

在此次调整中,原西郊区的真如镇部分、交通乡大部分、北新泾镇一小部分和曹杨乡小部分地区划归普陀区管辖18。原属北郊区的桃浦工业区的工厂也由邻近的普陀区兼管19。而西郊区大部其实都划入了嘉定,使得嘉定县与普陀区之间的区域结构发生变化。普陀的真如镇距嘉定的曹杨、江桥、交通、真杨、厂头5乡很近。由于真如镇交通方便,历年来这一地区的广大农民习惯于到真如镇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百货以及销售农产品,5乡划人嘉定后,合并为长征人民公社。因此,嘉定方面认为,为了方便农民,便于开展日常行政工作,更有利于农业生产和便利当地与上海市区的联系起见,要求将真如镇地区划归其管辖。同时还要求将原本划给普陀的交通乡区域划给嘉定。此外,考虑到交通乡京沪铁路以南农业地区划归普陀区管辖以后,因市区和郊区工作重心的不同,“往往有些工作步骤上、工作时间上、工作内容要求上不能一致,相互配合,矛盾很多,影响到生产”,嘉定方面要求将交通乡铁路以南农业地区一并划归其管辖20

对此,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指示两县、区进行协商。双方经协商,认为如果将真如镇商业大街由县、区各半管辖,导致真如镇南部的一部分农业人口划入市区,造成农业与工商业地区杂处的局面。122日,普陀区派员与嘉定县长征乡人民公社现场勘查,决定新建的普陀区真如二村幼儿园及新建菜场及服务性商店划归普陀区,已征土地拟建公房的土地原则上划人普陀区,上海市农业学校划归嘉定县,在糖坊街附近原有的乡村房屋划归嘉定县,工房划人普陀区21。至此,1958年间普陀区境域的调整工作宣告结束,共计新增辖区面积7.1平方千米。

图1-6  1959年普陀区辖境图(22)

四、20世纪8090年代的调整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普陀区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便于行政管理与城市发展,普陀区辖境又进行了数次调整。19828月,宝山县沪太新村与甘泉新村北块地区划归普陀区管辖,面积为1.13平方千米23

19841121日,由嘉定划人真如镇和长征、桃浦2个乡的47个生产队及宝山县彭浦乡廿八图东、西2个生产队和陈龙生产队的土地,共10.13平方千米。全区总面积扩大到29.88平方千米24

19927月,为进一步解决市郊接合部地区的管辖问题,上海市政府决定将嘉定县长征乡、桃浦乡划归普陀区管辖。经普陀区政府与嘉定县政府双方商议,决定从1992924日起,原嘉定县所辖的长征乡、桃浦乡成建制划归普陀区管辖。此次调整是1949年以来普陀区的第六次扩界,也是普陀区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界。其中长征乡面积为6.4平方千米,桃浦乡面积为18.83平方千米25。由此,普陀区辖区面积扩大至55.11平方千米。

图1-7  1995年普陀区辖境图(26)

20世纪末还有一次因旧区改造而引发的区境微调。19993月,位于区境内环线以南最大的棚户简屋“两湾一宅”地块改造,涉及由闸北区管辖的沪宁铁路以南、恒丰路桥以西、苏州河以北地块。经闸北、普陀两区协商,该地块划归普陀区管辖27

五、2000年以来的局部调整

进入21世纪以来,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空间的不断扩大,同时因建筑需要而进行的区域调整在普陀区也时有出现。20024月,普陀区长征镇开发的广德苑、新长征花苑八街坊、祥和家园小区均跨越普陀、嘉定两区行政界线,出现了一个小区甚至一幢楼房分属两区管理的情况,给社区管理带来较大的困难。普陀、嘉定两区重划了部分区界。经协调决定,将两区在广德苑、新长征花苑处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走向进行了调整28。新界线以东原属嘉定区的部分地区划人普陀区;以西原属普陀区的部分区域划人嘉定区。此次调整中,普陀区划人嘉定区面积13000平方米,嘉定区划人普陀区面积578000平方米29

20032月,随着房地产的开发和城镇建设的需要,宝山、普陀两区经协商决定,对该处区界进行了局部调整。宝山区大华二路(富水路)以南、真华路以西,大华路以西、大华一路以南,灵石路西侧地区,划人普陀区。普陀区大华二路(富水路)以北、真金路以东,大华一路以北和新沪路南段西侧、新村路北侧等地区,划人宝山区30。次年9月,普陀、嘉定两区为适应阳光建华城小区与未来岛工业区的建设,将绥德路、定边路、金鼎路、祁连山路等区域的区界进行了适当调整31

此后,由于城市建设使原有区界的地形地貌不复存在,再加上新规划路两旁的区界犬牙交错,不便管理,20055月,普陀、嘉定两区对真南路、金迎路、金通路、众仁路一线的区界进行了局部调整32。由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普陀区长征镇横港村与宝山区大场镇东方红村交界处大片土地被征用,原有区界河流被填埋、消失,随之建起高楼,并辟通武威东路,导致原区界与建筑小区划分有出人。20091月,普陀、宝山两区对该处区界进行了局部调整。33

图1-8  2004年普陀、嘉定行政区划调整图(34)

1949年以来,普陀区历经与周边嘉定、原闸北、宝山等区、县的数次区域调整,逐渐形成了东与静安区交界,西与嘉定区接壤,南与长宁区、静安区毗邻,北与宝山区相连,区域面积为55.53平方千米的城区布局。区域东西最大距离12.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8.3千米。苏州河横穿境内,两岸岸线全长21.54千米。

(1)《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调整分区区域初步意见》,1950年5月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2)《上海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调整分区区域初步意见》,1950年5月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36。
(3)《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郊行政办公室关于新泾、龙华两区重划界线的呈》,1950年6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区划界经会商的报告》,1950年7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5)《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区划界经会商的报告》,1950年7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6)《新泾区划出乡及办事处略图》,1950年,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7)《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区划界经会商的报告》,1950年7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8)《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报告》,1950年8月2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021。
(9)《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同意普陀区对区划部分调整的意见》,1950年8月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34。
(10)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69-271页。
(11)柯庆施:《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发挥上海工业的作用。为加速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市党代会、人代会文件选编》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54页。
(12)《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市各区区划及市郊乡镇区划的通知》,1956年3月13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399。
(13)《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市辖区区划方案的报告》,1956年3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399。
(1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区地名志》,学林出版社1988年版,第56页。
(15)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区地名志》,学林出版社1988年版,第51页。
(16)《关于调整上海市与江苏省行政区划的意见》,1957年3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2-1956。
(17)《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市行政区划的通知》,1958年6月2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442。
(18)具体划界情况为:西郊区真如镇东王家宅接杨柳青路全部划归普陀区;交通乡北面以沪宁铁路,西面以桃浦河向南王家厍至高压线,再以高压线朝南至真江北路地区划归普陀区北新泾镇,以原北新泾镇的苏州河以北一小部分划归普陀区;曹杨乡以虬江为界向西至三号桥。接真北路,向南接云岭东路,向西至西庵头、市政工程局苗圃衔接苏州河地区划归普陀区。原西郊区划归嘉定的具体区域为苏州河以北地区的江桥乡、厂头乡、真杨乡全部和曹杨乡、交通乡的一部分,其区划界线为“曹杨乡沿新泾苗圃以西云岭路真北路至三号桥向东,沿虬江河以北、以西地区(虬江河与普陀区共管)和交通乡铁路以北地区”。
(19)《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市行政区划的通知》,1958年6月2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442。
(20)《中共上海市嘉定县委员会关于要求将普陀区所管辖的真如镇和交通乡部分划归我县的报告》,1958年10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号:B1-1-1442。
(21)《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区所辖范围的报告》,1958年12月3日,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5-189。
(22)《普陀区图》,1959年,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23-34。
(2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区地名志》,学林出版社1988年版,第56页。
(24)上海市普陀区志编纂委员会:《普陀区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版,第42页。
(25)《上海市嘉定县人民政府、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征乡、桃浦乡交界工作的协议》,1992年9月28日,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25-285。
(26)地图来自法国里昂第二大学安克强教授主办的 virtualshanghai 网站。
(27)具体范围为:东为恒丰路桥西沿,即沪宁铁路南围墙与恒丰路桥西沿的交接点向南至第三个桥墩,南为恒丰路桥西沿与沪宁铁路南围墙交接点向南的第三桥墩,折向苏州河弯道中心线,西为苏州河弯道中心线折向沪宁铁路南围墙(原普陀区、闸北区交界线),北以沪宁铁路南围墙为界。
(28)具体界限为:北自祁连山路中心线与延川路中心线交点起,沿延川路中心线向西北至真新路中心线,沿真新路中心线向西南至丰庄六街坊北围墙向西的延伸线交点,沿围墙向东再向南至规划路清峪路中心线交点止。新界线以东原属嘉定区的部分区域划人普陀区,以西原属普陀区的部分区域划人嘉定区;将两区在祥和花园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走向调整为:北自万镇路中心线和曹安路中心线交点,沿万镇路中心线向南至万镇路中心线与延川路中心线交点止。
(29)《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普陀区域嘉定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4月2日,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25-509。
(30)《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宝山区域普陀区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2003年3月27日,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25-532。
(3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普陀区与嘉定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2004年9月16日,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25-552。
(32)具体范围为:普陀区与嘉定区在西北物流园区段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调整为:东自真南路南侧边线与中槎浦中心线交点起,沿真南路南侧边线向西至金迎路中心线,再沿金迎路中心线向南至翔二河桥中心,再沿翔二河中心线向西至西北物流园区围墙,再沿西北物流园区围墙外侧面向南至金通路中心线,再沿金通路中心线向西至众仁路中心线,再沿众仁路中心线向南至原区界线。
(33)两区在该区域段内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调整为:自金鑫花苑二期东侧围墙与武威东路交界处,沿武威东路北侧道路红线自东向西至颐和华城四期门卫处,再沿颐和华城四期与金鑫花苑二期、四期的围墙至原区界线止,将新界线一侧原属宝山区的若干土地划人普陀区,将新界线另一侧原属普陀区的若干土地划人宝山区。
(34)《普陀一嘉定行政区划调整图》,2004年4月,普陀区档案馆藏,档号:27-2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