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一、解放前警察机构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区境內昊淞江以南部分地区被扩占为公共租界,始设巡捕。光绪三十一年,吴淞江以北区域始设警察。民国2年(1913年),淞沪警察厅在真如镇设第四区警察署第三分署。20世纪20年代初,在戈登路(今江宁路),普陀路口设普陀路巡捕房。民国16年,上海特别市公安局在真如镇、曹家渡、药水弄、劳勃生路(今长寿路)西段等设警察所、分驻所、派出所。民国32年8月,租界撤销,日伪政府将吴淞江以南地区分属普陀路分局、华山路分局管辖。抗战胜利后,昊淞江以南地区划归普陀路分局管辖;吴淞江以北分属新泾、闸北、真如等分局管辖。
二、人民公安机关
1949年5月25日,区境部分解放,上海市军管会派员接管普陀路警察分局。6月10日,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普陀分局,内设行政、司法、户籍、总务、秘书5个股。1950年5月,普陀分局建立澳门路、药水弄、胶州路、归化路等派出所。7~ 8月间,真如、新泾、闸北分局的季家湾、朱家湾、天助桥、光复西路派出所划归普陀分局。1952年9月,普陀分局设办公室、政工科、政保科、治安科、户籍科。1955年,改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1956年2月,真如分局的曹杨新村和甘泉新村等派出所划归普陀分局。
至“文化大革命”前,普陀分局分局长先后由董镇、江泽澍、方正、赵文卿、段玉祥、金增鼎担任。
1967年1月,普陀分局被“造反派”夺权。1968年1月,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普陀区军管组进驻分局实行军管,军管组组长周正美。7月,分局大部分人员参珈“学习班”,去“五七”于校,少数人留局工作。1971年“九一三”林彪事件后,区委调查组进驻分局。1972年2月,成立区公检法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为耿树庆、段玉祥。1974年1月,撤销军管,恢复普陀分局建制。1976年3月,成立中共普陀分局党委,实行党政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许布洛。1978年12月,恢复普陀分局行政领导职称。至1993年,普陀分局分局长先后由段玉祥、卢永祥、王明诚、张衡担任。
1984年10月,嘉定县公安局真如镇派出所及长征乡派出所部分户口段划归普陀分局。1990年,普陀分局下设政治处、办公室、政保科、经文保科、刑侦队、预审科、治安科、户政科、行政科、交通队、消防科、监察科、巡警队、法制科、看守所、收审所、拘留所和15个派出所。
此外,境内尚有光复西路西段的上海航运公安局和曹家渡水上派出所。
1990年分局下设派出所一览表
第二节 惩治犯罪
一、镇压反革命
解放初,反革命残余势力继续活动,军统特务韩健群、王英纠集30余人,建立武装特务组织,持械抢劫,制造事端,阴谋颠覆人民政权;恶霸萧慕陶等杀害一位解放军战士。1951年1月起,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普陀分局设立反动党、团、特务人员登记分处,进行登记,收到检举材料2490份。1951年4月27日,普陀分局干警会同解放军、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积极分子962人,集中搜捕抗拒登记、继续作恶的一批反革命分子。5月10日,召开全区各界人民控诉公审反革命大会,到会者强烈要求人民政府镇压朱启祯、萧慕陶、许玉良等反革命分子。他们被依法处决,群众拍手称快。东新村群众千余人自动集合到被萧慕陶等杀害的解放军烈士墓前献花,说“我们为你报了仇”。至10月,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和街道里弄召开控诉会930余次,收到检举反革命活动的信件875件。1951~1954年11月,又打击了一批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1955年又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
二、取缔反动会道门
解放前,一贯道、九宫道、同善社、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西乾道、老母道等会道门骨干和反动统治者相互勾结,欺压劳动人民,愚弄一般道徒。解放后,他们仍然同人民为敌,进行反革命活动。1952年12月,普陀分局成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小组,对反动会道门组织进行调查。1953年5月26日,逮捕反动会道门道首27人。6月,对点传师、开法师、坛主、盘主、三才、办事员及相当于上述职务的办道人员进行登记,组织群众观看《一贯害人道》电影,参观反动会道门罪证展览会,组织8名办道人员现身说法,揭露反动会道门危害人民的罪恶活动。至8月底,参加登记的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383人,其中一贯道185人;摧毁屏光坛、英光坛等坛堂15座,家庭坛堂31座,逮捕反动会道门骨干分子52人,管制37人。1955、1956年又侦破忠义坛、群光坛,逮捕人犯65人。
三、打击刑事犯罪
1949年6月~1958年6月,区内发生各类刑事案件6735起,通过侦查,破案3992起,破案率为59.3%。1959~1965年,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1963~1965年平均破案率为85%。1966~1976年,聚众斗殴等流氓案件增多。1977~1983年,平均每年发生刑案782起,破案率为75.9%。
1983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普陀分局组织了3次统一行动,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次从1983年8月~1984年5月,拘捕犯罪分子2235人,摧毁流氓、抢劫、盗窃等犯罪团伙129个,缴获赃款、赃物价值79000余元,凶器2400多件;第二次自1984年9月~1985年12月,拘捕犯罪分子636人;第三次自1986年1~10月,拘捕犯罪分子312人。1984~1986年,平均每年发生刑事案件447起。1987~1990年共发生刑事案件3595起,其中盗窃案居多。1990年捕获案犯中,外来人口占41%。1987~1990年,分局开展“打现行、破积案、抓流窜、强化防范”、“破案会战’等专项治理,共侦破大案1553起,其中特大刑事案件224起,破案率为93.7%。
四、打击经济犯罪
1982年3月,普陀分局刑侦队设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组,当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96起,其中万元以上19起,5000元~1万元32起。缴获赃款、赃物共计价值20余万元。1985年8月至年底,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8起。1987~1990年,共查获经济犯罪案件374起,其中万元以上123起,缴获赃款240余万元,黄金1360余克,鸦片3610克,各种文物14件。五、打击特务活动
1949年5月~1950年12月,共破获特务案件81起,缴获枪支12支,子弹426发,收发报机3部。1953~ 1966年,破获特务案件34起,其中军统特务钱绍元于1949年底被国民党保密局派遣来沪,刺探情报,伺机暗杀上海市长陈毅等人。分局经过缜密侦察,于1953年1月破案。1979~1990年,破获特务案件5起。派遣特务梁某自1960年起进行特务活动,1979年4月,梁某被逮捕归案。
第三节 安全保卫
一、警卫
解放以来,在区内承担的警卫任务主要有:1955年1月2 2日,西藏自治区宗教领袖班禅额尔德尼抵玉佛寺举行宗教活动;1956年1月10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抵申新九厂视察;1957年4月23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陪同,参观申新九厂;1958年12月4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参观永鑫无缝钢管厂;1972年2月2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访沪途经区内10条道路;1983年9月,全国第五届运动会在沪举行,近300名运动员、教练员住宿北海饭店,11场比赛在区体育场(馆)举行。
二、经济文化保卫
1950年,普陀分局政治保卫股设企保组,负责私营企业的保卫工作。1952、1953年,先后设置经保科、文保科,几经分合,1980年起称经文保科。
1950年起国营单位相继建立保卫科、保卫股,至1990年,213个单位建立保卫组织,有专职保卫干部793人。
每逢重大节日,普陀分局都组织力量进行安全检查。1952年,区内25家企事业单位定为重点保卫单位。1954年,区机关确定机要部位21个。1955年,对26家大型企业的设备、生产等要害部位进行核定。1958、1959年,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运动,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找出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1962年,将财务、供销、食堂、物资仓库等列入要害部位。严格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制度。对危险品、剧毒品建立、健全保管、使用制度。1977年起,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组织帮教后,停止违法活动或向好的方面转化的有70%以上。1977~1980年,推广技术防范,全区有数百只保险箱安装警报器,10万余只更衣箱采取加固、改建等措施;1982年初,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至1990年,有98. 1%的单位将保卫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挂钩。1988、1989年开展“七合格”(财务室、仓库、更衣室、浴室、集体宿舍、商店门市部、办公室)安全防范活动,经市公安局验收,普陀区“七合格”率名列全市第一。1988年起,对水、电、气、热等能源生产、供给部门以及使用大量贵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单位进行调查、审核。1990年,全区核定重点保卫单位45家,落实了保卫措施,分局经常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促。
第四节 治安管理
一、户政
抗战胜利后,普陀区区公所负责核发国民身份证、户口统计等;普陀路警察分局户籍股,负责户口、门牌、外侨事务等管理。
解放初期,户籍管理业务由区接管委员会民政股办理。1950年3月,户籍管理工作移交给普陀分局,分局设置5个户口登记处。是年,分局设派出所,全区划为123个户口管理段,每段配户籍民警;各派出所设户口受理室。1955年,建立一户一簿户籍管理制度。1956年6月,机关、团体、学校、工厂等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户口员,协助公安派出所管理集体户口。
1985年3月,成立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11月,完成发证准备工作。1986年共发证559886张,占应发证人数99.5%以上。此后,发放身份证转为分局户政科和各派出所的日常工作。1985年11月起,建立群众性的户口协管员队伍,对暂住超过3个月的16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或《寄住证》。
1990年底,区有常住户242526户。
二、交通
40年代后,普陀路警察分局第一股受理交通肇祸、违章案件。解放初,普陀分局行政股负责交通管理。1952年9月,普陀分局交通警划归市交通大队第八中队。普陀分局治安科设立交通组,处理交通违章、事故,参与整顿交通秩序。1957年,第八中队一部分划归普陀分局,成立交通队,1980年1月,建立区非机动车管理所。
道路交通管理 1950年,在江宁路长寿路口,江宁路宜昌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设交通警值勤。给4000多名摊贩划定营业地点。组织群众纠察协管交通。是年,共处理交通违章、肇祸2051件。1951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在整顿交通秩序工作中,拆除占路棚户433间。1956年,设交通标志54块。1958年后,马路堆物现象严重。1960年4月,成立清理马路仓库(堆物)领导小组。至年底,清除道路堆物73138吨,腾清路面121644平方米。22条堆物严重的道路有20条恢复畅通。80年代初,车辆剧增,交通阻塞现象突出,中山北路、曹杨路等10余处路口、路段交通流量高峰时机动车时速10公里以下。1986年起先后兴建真北路、中山北路、岚皋路车行立交桥,缓解了部分地区交通拥挤状况。同时,依法严格管理交通,1989年,清理违章停车、设摊、搭建、堆物等占路面积9144平方米,处理机动车违章41097件;1990年,交通干警6000余人次参加道路交通整顿,至1990年,在36处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设交通岗亭、值勤亭33处,交通标志568块。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解放初,机动车管理主要是进行道路检查。1958年,机动车注册数为293辆,驾驶员445人。1959年起,负责对驾驶员审照、验车工作,督促车辆保养、驾驶员安全学习等。1983年起,每年组织“安全行车百日赛”等活动。1986年,将新驾驶员分散培训改为集中培训,提高培训质量。1989年,检验机动车6526辆,其中合格的5933辆;3649名驾驶员办理年审手续,其中:缓审263人,吊销驾驶证71人。1990年,全区管理的机动车有7766辆,驾驶员9988人。
1980~1990年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注册数统计表
1972~1990年交通事故统计表
三、消防
解放初期,普陀分局行政股负责消防管理工作。1953年,治安科设消防组。1966年,普陀分局设消防科。1983年1月,人员编制划归武装警察部队。
危险品管理1950年,对接触危险品的150个事业单位进行登记,敦促改善防火条件,发放使用危险品许可证87张。1956年,对使用、储存、生产、运输、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333个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1962年,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包装、经营采购、储存保管等管理制度。1989年,为600多个单位换发化学危险品采购证,对400个单位的危险品保管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加强对民用易爆品(高升、鞭炮、烟花)管理。1980年,取缔危险性较大的掼炮、拉炮的销售。1989年,依法禁止在中山环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撤销区中山北路以南的全部烟花销售店18家,对中山北路以北的62家商店核发零售烟花爆竹许可证,规定商店设置专门仓库,实行专人管理,专柜、专人销售,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并派员检查。
防火重点单位管理1957年,会同企事业单位消防干部306人,对防火重点单位进行30多次检查。1962年,确定粮、油、棉、百货等物资仓库、堆栈和化工厂等53个防火重点单位。1978年,建立“重点单位登记表”、“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检查整改表”等防火档案材料3680份。1982年起,按照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等原则,确定防火重点单位101个。至1987年,增加到145个,督促单位强化自防自消能力。
群众消防组织 1950年冬,在南、北英华里(今新华里)建立棚户消防队。1951年成立“联合防火办事处”;按地区设17个联防中队。1953年,棚户区有人民消防队22个,队员12122人。企事业单位有消防队245个,队员5391人,拥有消防车16辆,泵浦车38辆。1978年,全区96%的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1987年,调整企业专职消防队员编制、职责,队员改着制服,参照执行《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消防战士基本功训练规定》。1989年,全区有专职消防队40个,队员523人;义务消防队420个,队员20493人。1990年,企事业单位拥有消防车63辆,手抬泵车24辆,各单位都配备若干灭火机。
1973~1990年火灾情况及原因分析表
四、特种行业及公共场所
解放初,对特种行业及公共娱乐场所实施登记、检查,核发营业许可证。1952年底,区内有特种行业749家,其中:旅馆7家,刻字店(摊)33家。印刷厂(所)20家,电影院、戏院、书场、马戏场10家,茶馆46家,旧货业633家。60年代,将钟表、自行车、无线电等修理划入特种行业范围。
1979年,在旅馆、浴室、洗染、照相、印铸刻字等行业,建立治保小组或治保员。1984 -1985年,区内旅馆由110家增至465家,为加强管理,重新登记,核发治安合格证,制订旅馆负责人、治保人员、联防队员的工作守则,举办培训班7次,培训420人。1987年起,采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办法加以管理。
1990年底,区有旅馆、招待所526家,其中个体旅店207家,居全市首位。影剧院、舞厅、卡拉OK厅、录像放映馆等娱乐场所28家。酒吧、饭馆、茶室316家。废旧物资回收站75家。印刷厂(所)、复印社46家,刻字店(摊)10家。通过审证、巡查、整顿,共处理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旅馆业主58人,旅社262家,舞厅、饭馆16家;查获违法犯罪分子257人,侦破投机倒把、销赃、诈骗等案件76起。
五、禁毒、禁赌、禁娼
禁毒 解放前,鸦片烟毒泛滥。解放初,分局查禁吸毒、贩毒、运毒、制毒。1951年,逮捕惯犯29人。1952年8月,抽调干警44名参加“上海市肃清毒品委员会普陀区分会”,发动群众开展反帝爱国禁毒运动。8月13日,搜捕毒犯40人,破获贩毒案4起,运毒案1起。以后,法院、分局派员组成2个巡回审理组,下里弄召开审理大会10次,参加各种禁毒会议19万余人。有994人检举贩毒、运毒、吸毒和制毒等线索材料1597件。11月,禁毒运动基本结束,共收缴白粉、吗啡、鸦片等毒品8937. 5克;烟枪、烟盘等毒具75件,依法逮捕70人,集训、传训199人。烟毒基本绝迹。
1986年区内又发现贩毒犯罪活动。1989年1月8日,福建某地贩毒犯叶某等4人勾结个体户陈某贩卖鸦片,被分局侦破,缴获鸦片3180克。
禁赌 解放初,药水弄等地区,用扑克、牌九、麻将、摸彩、摇宝、康乐球进行赌博较为普遍。1953年春,集中进行禁赌宣传,严肃处理赌头赌棍、抽头聚赌,赌风受到遏止。1958年,进一步加强对赌博的查禁工作。经过长期宣传教育,严格管理,60~70年代,区内很少发现赌博活动。
1981年,赌博活动蔓延,全区开展禁赌活动。分局处理赌博案件800多起,收缴赌具600余件。1988年,开展禁赌专项治理,3个月查处赌博案件245起,抓获赌徒667人。通过教育和处理相结合的反复禁赌,赌博活动有所减少。
禁娼 1951年,分局处理娼妓案件24起,拘留1人,具结、具保、教育23人。1952年,处理私娼、搭客25人。其中2人送妇女教养所。1957~1959年,平均每年处理卖淫案件近10起。
1982~1983年7月,共查获卖淫、嫖宿134人,捣毁卖淫窝点9处。1987年起,依法加重对暗娼、嫖客的处罚。是年查处卖淫宿娼案28起,送劳动教养、妇女教养23人;拘留、罚款19人;逮捕1人。1990年,又查获这类案件61起、88人。
第五节 警民联系
一、信访
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1952~1958年共收到检举材料6405份,其中大部分是揭发隐匿在沪的外来反革命和区境内残余反革命的历史罪行以及现行犯罪活动。根据信访提供的材料调查,抓获了一批罪犯。1982年7月,朱家湾派出所收到群众检举戴某有强奸、窃车等犯罪活动,经查,挖出一个20多人的违法犯罪团伙,8名为首骨干分子被依法逮捕。
普陀分局通过信访工作,为群众排优解难。1962年,收到请求寻找亲友信66件。经过翻阅资料,访问居民,当年就为来信人查明亲友下落的有53件。1975年12月,辽宁省开原县杨木林公社社员董某,来信寻找分离50年的父、兄,中山北路派出所民警千方百计寻找,终于使他们亲人团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分局成立复查组,对申诉信认真负责地进行复查。1979年,收到各种申诉信1796件,占来信总数66.9%。通过复查,年内办结1522件,平反纠错64件。次年,又复查1400件,平反或部分平反纠错151件。
分局还通过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1987~1989年,共办理这类信件676件。1989年,由于及时正确地处理一件债务纠纷,避免了一起用火油自焚事件的发生。
二、爱民月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爱民月活动,倾听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据统计,1962~1963年春节期间,分局干警为群众办好事6796起。1982年爱民月中,分局干警为烈军属、孤老、病残等做好事200余人次,义务维护交通秩序450人次,慰问老治保干部、离休干部2000人次。1990年爱民月活动,以加强廉政建设,建立一支高效、廉洁、有坚强战斗力的干警队伍为主要内容。全局干警围绕“爱民、为民、便民、利民’撇好事732件。
三、警民联系箱
1958年3月,分局各派出所,在居民集散点悬挂“警民联系箱”338只,按户发放“警民联系卡”。居民将“联系卡”投入“联系箱”,民警会上门联系。这年收到居民投卡1.25万张(次)。其中咨询、要求解决户口的9千余张,检举揭发犯罪分子的2千余张。“文化大革命”期间,“警民联系箱”消失。1977年7月,东新村派出所首先恢复设置“警民联系箱”,受到市公安局、国家公安部的肯定。12月,区内198个户口管理段和菜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共挂出“联系箱”226只。东新村派出所民警收到居民投卡73张(次),上门申报户口,调解邻里纠纷,既方便群众,密切警民关系,又推动搞好公安工作。
第六节 社会治安组织
一、治保会
1952年,区内工厂建立治保会65个,治保委员394人。1953年,街道里弄建立治保会78个,治保委员546人。按户口管理段设立治保小组173个,组员947人。
1960年第一季度,里弄治保会协同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50起,扭获罪犯79名,抓获违法人员711人。1977年,胶州路派出所辖区治保会,建立居民“安全值日岗哨”制度。1987年,全区实行一楼一岗制。每夭夜间治保干部串街走巷,摇铃喊话,值班巡逻,加强防范。
治保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959年评出区红旗单位3个,先进集体8个,先进工作者39人;1977年有5个里弄治保会评为市级先进,9位治保干部评为市先进个人。被评为市先进治保会的药西居委会治保主任陈大马,热心治保工作。1980年,他帮助居民保管夜间晾在露天忘记收回的呢大衣等物品405件,挂在门锁上的钥匙14串,帮助103户居民安装防盗窗栏,对29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耐心帮教,使之有显著转变。
1990年,全区共有治保会1130个,其中里弄、乡村治保会279个;小厂、小店、小学治保会418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治保会439个,共有治保委员8000余人。
二、工纠队
1979年10月,市总工会组建工人纠察队(简称工纠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12月,成立区工纠大队。下设若干中队,正、副队长由街道(镇)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兼任。具体工作由派出所带队民警负责。工纠队员由企事业单位派遣。
建队初期,区内有11个工纠中队,6600余名队员,每天夜间有200多队员参加执勤。1981年9月起,各单位按职工数的3%。派出工纠队员,每天值勤队员增至700余人。在偏僻地区、易发案地段设立124个治安点,定人、定点伏击守候。全区划分42个治安块,落实治安责任制。工纠队还建立62只悬挂红灯的治安值勤岗亭。
至1989年建队10年,共查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4230件,其中大案244件,扭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分子32827人,其中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168人,行政拘留的3266人。有12个(次)工纠中队被评为市治安战线先进集体,有42位工纠队员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1989年11月,国家公安部授予区工纠队员徐为荣“治安联防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三、联防队
1977年上半年,区朱家湾、普陀路、胶州路等9个街道建立地区、商业联防队。翌年7月,全区有联防队员8000余人。
联防队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向群众宣传防特、防盗、防火等常识,发动居民、职工制订安全公约,白天组织以退休工人为主的联防队员到商业繁华地段值勤,预防,制止扒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夜间组织以商店职工为主的联防队员巡逻于联防责任区域内。1977年3月~1978年6月,联防队共扭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516人,查获各类案件1060件。1979年冬,整顿社会治安秩序,每天有1200余名联防队员通宵值勤。1985年,区11个街道新建旅社治安联防队。1988年,按照《上海市治安联防组织暂行规定》重新组织治安联防大队。1989年5月,新建区“废旧业治安管理联防队”,12月,成立区治安联防办公室,管理、协调全区13个街道联防大队、1个专业联防队的工作。1990年12月,全区有联防队员695人,这年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979人,其中逮捕6人,劳动教养1人,收容审查41人,拘留70人,警告罚款406人,缴获赃款12927元。
四、普陀保安分公司
1985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在大、中城市创办保安服务公司。1987年9月,分局选调干部筹建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普陀分公司(简称普陀保安分公司)。次年1月10日,公司正式成立。至年底,公司从离、退休人员、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社会待业人员中招聘合同制保安工作人员180名,分驻上海第一印染厂、龙江酒家等19个单位,承担守护、门卫、内部巡逻等工作。并为沪西工人文化宫迎春展销会、区科技馆美国仪器仪表展览会等提供了保安服务。1988~1990年6月,保安分公司工作人员扭获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401人(次)。1990年,300名保安人员为34家客户消除火灾隐患48起,发现火警5起、避免经济损失34万余元。消除盗窃等隐患4114起。堵截无证物资出门86次,折款价值50余万元,向国家上缴税款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