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电、煤气

第一节  供水

一、供水设施

区境吴淞江南,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起,在辟筑戈登路(今江宁路)、劳勃生路(今长寿路)等道路时,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即凭借租界范围内的供水专营权,敷设供水管道,向工厂、商店、居民供水。随着境内轻纺工业的迅速发展,需水量猛增。该公司在新闸路和胶州路分别建造水塔和水库唧站,对供水进行调节。因离水厂远,管道小,压力低,输水能力有限,供水仍严重不足。

吴淞江北,闸北水电公司在民国17年(1928年)新建闸殷水厂后,敷设供水管道至区境中山路(今中山北路)交通路、陈家渡和真如镇一带,陆续向一些工厂、商店、居民供水。

解放前,因租界和华界分割,各有自己的供水系统,一些供水设施曾遭侵华日军的破坏,加上设备陈旧,区境为上海主要的低水压区,水荒严重。40年代,吴淞江南一带居民,一天24小时内,只有晚上3-4个小时才有自来水供应。许多工厂、工房、里弄、浴室等只能用开凿深井、抽取地下水的办法解决生活和生产用水问题。

解放后,1950年市政府为解决沪西水荒,组织有关专家对供水状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改造方案,于1952年动工兴建沟通全市各水厂和全市南北供水主干管的输水工程。区排设了中山北路东西向和中山北路经光复西路跨吴淞江至江宁路的南北向500毫米输水干管。1953年在建长寿路桥时,又将闸北区输水干管与长寿路输水管线连接起来。1955年上述工程完成时,闸北、杨浦、南市等水厂自来水,通过各条主干管可输至全区,解决了长期形成的严重缺水问题。

随着区境地域不断扩大,人口成倍增加和工业用水大幅度上升,市自来水公司于1959年在农林路建成2万吨容量的水库唧站1座。1965年长桥水厂建成时,又从水厂排设1200毫米输水管道至北新径工业区和曹杨新村。历年来,在增建输水管道同时,对一些陈旧管道进行改造与更新。至1990年,区境内直径150毫米水管有7.3万米,200毫米水管有4万米,300毫米水管有3.1万米,400毫米水管有0.86万米,500毫米水管有1.7万米,600毫米水管有1.9万米,1200~1500毫米水管有0.97万米,合计达19.83万米。

二、给水站建设

本世纪初,境内已有自来水供应,但在“三湾一弄”等居民区,却长期没有供水设施,居民靠吴淞江河水或土井水度日。由于河水日益污染,一到夏天,时疫流行。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在市民强烈要求下,在吴淞江南装防疫龙头32只,在潭子湾一带装防疫龙头23只,在林家港沙洪浜一带装防疫龙头34只,日供用水5万余人。这些水龙头多数被地痞流氓霸占,群众天天排队取水,备受剥削、欺凌。

上海解放后,市军管会即命令将防疫龙头改为零售给水站,以普通水价折半收费。并实施自来水集体用户装表办法,在棚户简屋区内普设给水站。1953年又在吴淞江等沿岸设船民免费供水点。至1966年底,全区共有给水站516处。自80年代初开始,随着一些棚户简屋区的改建,给水站被新工房每户独用的自来水龙头代替。自来水公司还上门为一些简屋区居民装表入户,原给水站逐步淘汰。

三、供水服务

解放前区内装表用水分别向闸北水电公司或英商自来水公司申请,居民由户主承装,房客以房租形式付费,对棚户简屋区则限制装表。

解放后,市政府将市给水事业几十年来分散经营的局面进行了改造,成立统一的上海自来水公司,后又在区境内设沪北自来水分所。区内下属的管线所和营业所等业务部门,面向群众,给用户以更多方便。

60年代以前,住宅用水主要靠水压提水。60年代后新建住宅楼层增高,原有水压提水已不能适应,为此,自来水公司和建房部门协作,共同建设提水泵站、水池和储水柜。1990年仅直管公房统计,新建提水泵站(房)192处,水泵429只,地下水池192座,屋顶水柜4302只,日总储水量可达6万立方米。

解放初,因管材、表具不足,新建住宅一般都按幢装水表。60年代后逐步改为按户装水表。至1990年,一户一表已达9.2万户。

四、深井管理

从清宣统元年(1909年)英商白礼氏洋烛厂打第一口深井开始,至解放前夕,吴淞江南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多达92户。其中棉、毛、丝等纺织工厂36户,食品、轻工、化工等工厂28户,房产业主的里弄住宅23处,浴室、老虎灶等服务业5户。无计划的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和地面沉降。据英商自来水公司胶州水库记录资料:民国8年(1919年)测定地下静水位为6英尺(1英尺合0.3048米),民国21年降至30英尺,民国24年降至42英尺。又据解放后市城建局测量总队资料,从民国37年至1961年沪西地区地面沉降为1.2米,是全市地面沉降最高的地区。为控制地面沉降,市政府加强了对深井管理和整顿,以合理利用地下水。解放初,先对不宜用深井水作为饮用水的工房、浴室、老虎灶等改为供给自来水,继而制定使用深井的政策和法规,整顿旧井,限制吴淞江南新井的开凿,对仍需用深并的企业,规定了回灌和收费的制度。至1987年,区内使用深井单位已降至29户。1989年取水量为431万吨,回灌量为525万吨。由于灌水量大于用水量,地面沉降基本得到控制。

 

第二节  供电

 

一、供电设施

普陀区早期开设的工厂多以柴油机和蒸汽机作自备动力。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工部局电气处(后改为美商上海电力公司)斐伦路电厂将架空线架至戈登路(今江宁路)和宜昌路一带,清宣统元年(1909年)在阜丰面粉厂首先安装三相电表,嗣后,工业用电日益发展。

宣统三年工部局电气处在东京路(今昌化路)建造区境内第一座配电所(现为昌化路变电站),民国4年(1915年)扩建为66千伏变电所,民国7~16年又3次增容升压,成为当时上海最大的变电所。民国11年,工部局电气处还在今长寿路第六棉纺厂和第七毛纺厂处建成劳勃生变电所和公益配电所。据统计,民国19年沪西的用电量占上海电力公司(简称“上电”)发电量的15.5%,一些自备动力的工厂,陆续改用电力。吴淞江北,早期创办的工厂也靠自备动力,以后向工部局电气处直接购电。宣统三年李平书等发起创办闸北水电公司(简称“闸电”),民国13年赵正平等创办真如电气公司(简称“真电”),吴淞江北均为2公司的供电区。2公司初建时规模很小,“真电”发电量仅46千瓦。随着沿吴淞江一带工厂迅速发展,为满足用户需要,民国16年上海特别市政府要求“闸电”建设新电厂,并收回华界的供电权。民国19年“闸电”新厂建成,架线至中山路(今中山北路)和陈家渡一带,并先后新建陆家宅和天利化工厂(现化工研究院)33千伏变电所。民国24年经多次交涉,“上电”同意在越界筑路地区建立沪西电力公司(美资5100,华资4900),从“上电”购电转售给用户。

民国26年八一三事变,“真电”的电厂和供电设施被炸毁,其营业区后来划给“闸电”。上海沦陷后,“闸电”、“上电”及沪西电力公司等先后被日军侵占,并入华中水电公司。抗战胜利后,“上电”、“闸电”等仍发还原主经营。

解放后,国家对分散的多头供电系统进行改造,建立全市统一的供电系统。1950年12月,对“上电”实行军管。1953年2月,成立上海电业管理局。1955年“闸电”实行公私合营,翌年改为国营,其电网亦并入全市统一电网。

同时,国家还进行了大规模的供电建设。区境内,1952年由“闸电”在枫桥路桥堍架设第一台为工人新村服务的杆架变电器。1953年,为促进区内工业的发展,“闸电”增设发电设备,并从电厂架设了33千伏高压线至中山变电站。1954年,“闸电”又在桃浦建成33千伏变电站。1957年,上海电业管理局在区境陆家宅建成华东地区第一座11万伏(1958年改为22万伏)超高压变电站,称西郊变电站,占地5.3万平方米(现为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的北部),望亭电厂、新安江电站的电力输至此站,并通过全市电力环网入各变电站,是上海电网的枢纽变电站。1958年,从该变电站至中山变电站的35千伏地下电缆和至天利变电站的35千伏架空线建成投运。1959年,又建成至北新泾变电站的35千伏架空线,并对昌化变电站进行技术改造,电源由西郊变电站输入。区境其他变电站以及后来新建的变电站也由此站供电。1967年,原曹杨配电站改建,升压为35千伏变电站。1978、1983、1984、1988年,又先后建成真北、长风、骊山和杨家桥35千伏变电站,并新建4条35千伏架空线和3条35千伏地下电缆。至1990年,区境已形成以西郊变电站为中心,具有大、中、小变配站系统和超高压、高压、中低压的高空干线、电缆的输供电网络。

二、供电服务

解放前,各电力电气公司各自有供电营业服务的办法,对用电大户不仅架设供电线路,还提供变电设施等设备,因而工厂企业都淘汰自备动力改用电力。而居民用电并未普及,对简易棚屋不供电,“三湾一弄”等棚户区居民只好用蜡烛和煤油灯照明。

上海解放后不久,市人民政府公用事业局为使劳动人民用上电灯,指令各供电单位在棚户区竖电杆,设架空线,安装电灯。区内首先在药水弄试点,集体安装电灯,由供电单位统一安装表具(集体用表),分户安装电灯,按户、按灯头、支光计费。至1954年,区内简屋棚户区都安装了电灯。另外,配合曹杨、甘泉、宜川等新村的建设,供电部门也及时竖电杆,安装变压器和电表等供电设施,在房屋使用前接通电源。

50年代新建新村工房,因国产电表还跟不上,装表采取一幢或一层装一只表。居民按灯头或用量付费,集体缴款。60年代和70年代新建多层住宅仍采用一层一表,鼓励各户装小火表,居民间用电矛盾有所缓和。80年代以来,新建工房推行一户一表,更受群众欢迎。

近年来,由于居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家用电器普及,有的还装有空调设备,用电量大幅度上升,用电度数由原个位数上升到十位数或百位数,原有供电线路、变压器等都不能满足需要,各供电所协同房管部门分期分批对不相适应的变压器、输电设施等进行了改建。

三、路灯

抗日战争以前,“租界”与“华界”路灯差异较大。区境吴淞江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架设输电线路时就安装了路灯。以后新建道路时,也都安装了路灯。吴淞江北于民国19年后,才在一些主要道路上安装少量路灯。抗日战争期间,路灯曾遭破坏。抗战胜利后,虽有恢复,但无多大发展。棚户区和偏僻地区没有路灯,入夜行路很不安全,事故频繁。解放后,多次改善路灯设施,提高路灯的光亮度。1951年,市政府建设工作组首先提出在棚户区开辟火巷、安装路灯的建议。对市郊结合部,市公用事业局也指令供电部门安装路灯。1950~1953年,闸北水电公司为区内吴淞江以北地区安装路灯900余盏。50~80年代末,吴淞江以北的工业、仓储及住宅建设有很大发展,路灯也大量增加。1990年底,全区有路灯6000余盏,较解放初增加8倍。

路灯的亮度,路灯的灯具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更新。1954年,首先更新路灯灯架,一些旧式灯架改为投光灯架,光源由25瓦、40瓦,提高到100瓦、150瓦、200瓦。1963年,试制出高压汞灯后,在各主要道路上安装,1979年,制成第三代光源高压钠灯,亮度胜于高压汞灯,有“小太阳”之称,供电部门又将此种路灯安装于车站、立交桥、交叉路口等处。1990年,高压汞灯占路灯总数27.4%,高压钠灯占路灯总数25%。

灯具、灯杆,也多次更新,新增8~24米高的铁质六角形塔式灯杆。灯具有球形、直筒形、斜罩形等多种。

命名道路的路灯及棚户简屋区的路灯由供电部门所设路灯科(所)管理。新村工房住宅区道路的路灯由房管部门管理。

 

第三节  供应煤气

 

一、管道煤气建设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英商上海煤气公司杨浦煤气厂向沪西吴淞江南扩展营业范围,敷设直径200毫米管道至戈登路(今江宁路),嗣后又在劳勃生路(今长寿路)、小沙渡路(今西康路)、东京路(今昌化路)、澳门路敷设200毫米中压管道。至30年代境内已敷设管道2000余米。华界地区虽建有吴淞煤气厂,但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都较小,区境吴淞江北尚无煤气供应。

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公用事业管理局在接管吴淞煤气厂、征用英商上海煤气公司之后,于1953年建立统一的上海煤气公司。60年代初,在武宁路设普陀服务组,1975年10月升格为普陀区办事处。

市煤气公司成立后,对吴淞江南早年敷设的旧管线进行改造,将原200毫米中压管改为300毫米中压管。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吴淞江北进行规模较大的供气设施建设,供气管网以中山北路为主干管线向两侧延伸,东南与吴淞江南的中压管线连接起来,西、北则向北新泾工业区,曹杨、宜川、甘泉等新村延伸。形成一个全区中压输气环道管线,从长寿路经武宁路至曹安路、江宁路跨吴淞江经光复西路和光新路至志丹路、中山北路经金沙江路至北新径储气柜的多条中压管线都环通起来。1961~1974年,又建成宜川、曹杨、甘泉等地区的低压环道管线。

为保证全区和其他地区工业用气和居民用气,市煤气公司于1966、1968、1983年在金沙江路、丹巴路口先后建成3座煤气柜,每座储量为10万立方米,并敷设从吴泾煤气厂至储气柜的大型输气管道和其他输配设施。从煤气厂或储气柜将煤气输至用户需经过调压站调压,至1990年,区内建成居民用气调压站54处,工业用气调压站28处。

二、管道煤气供应

解放前,煤气事业受到外商和官僚资本控制,区内主要供应吴淞江南一些棉纺、毛纺、针织、制药等工厂所用,居民仅日商内外棉纱厂澳门路660弄高级职员宿舍和金城银行职员居住的金城里有煤气供应。

1953年,煤气事业由国家经营后,采取了许多有利发展生产和方便居民用气的措施。

1955年为大隆机器厂敷设供气管线和调压设施并供气,这是煤气用于重工业工厂的开始。嗣后又向电器科学研究所、化工研究院等科研单位供气。1990年,区内工业用气单位91户,科研用气单位12户。1963年以后又向医院、诊所、幼托、中药铺等福利事业单位供气,至1990年,有用户146户。60年代以后又陆续向机关、企业伙食团和饮食业等营业单位供气,至1990年,有用户712户。

1961年,首次在宜川新村敷设低压管线,设置调压站,为居民安装煤气表具并供气。1963年,又在曹杨新村敷设低压管线,为居民安装煤气表具并供气。嗣后又陆续为甘泉、棉纺、武宁、师大等28个新村以及其他新旧式里弄居民供气,至1990年,全区使用管道煤气达12. 7万户。占全区总居民户的54.2%。为解决居民用气难,在1990年市九届三次人代会上,市长朱镕基提出“八五”期间,在市内居民户中普及煤气,会后市煤气公司和区人民政府积极实施,从1990年12月~1991年11月,区内新建调压站1座,发展管道煤气用户15158户,为全区发展管道煤气用户最多的一年。

三、石油液化气供应

1976年6月,上海煤气公司石油液化气营业所成立,1985年底,区内建立新村路石油液化气服务站,气源主要来自金山石油化工总厂。建站初,仅有个人用户300户,随着液化气气源不断增加,1983年增至4500户,1990年为5700户,并新增团体用气单位50个。由于石油液化气供不应求,市煤气公司制订了对残废军人、离休干部、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及全国劳模先进入物等优先照顾的供应办法。凡没有管道煤气地方的公交车队、敬老院、幼儿园、派出所也可优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