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组织工作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基层党组织选举

1991年,区委组织部制订《中国共产党普陀区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办法》,对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选举工作的任务,代表的选举,党委(总支、支部)委员、纪委委员名额、提名原则及候选人产生程序,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办法,报批手续等作出规定。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对民主生活会的参加人员、基本内容、会前会中会后工作等方面作了规定。1992年,制订《关于进一步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强调基层党组织选举必须要按期进行,以及选举中的出席率、差额比例等关键性规定。要求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严格执行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1998年,就委、办、局,街道、镇等基层党委和部分处级单位、区骨干企业换届报批备案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拟订《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陀区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报批备案手续的有关意见》,对涉及区委管理的干部所在党组织和区属党组织换届、建立、合并等情况要及时请示,对部分大口下属党委的换届、建立、合并等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案等作明确规定。2002年,在宜川路街道开始党代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2003年,在区卫生系统和真如镇进行党支部直选试点工作。

二、社区党建

1997年,区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阐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街道党建的指导思想,规定街道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并就加强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支部建设和切实加强对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等重要问题提出具体意见。1998年,区委组织部举办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加强社区党务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鼓励居民区党支部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创特色支部活动。1999年,区委组织部倡导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创造特色的工作方式,树立一批创特色先进典型。组织全区263名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参加区委党校轮训。设立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论坛,根据各居民区党支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主题讨论。制订《居民区党组织工作职责》、《动员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2001年,区委组织部修订《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街道党工委工作,从制度上确保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探索社区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组织载体。为加强对社区党员的分类教育和管理,各街道在居民区开展党总支改建工作,广泛吸收社区民警、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居民区党组织工作。探索居民区党组织在“三位一体”(即整合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类组织职能,组建新的居委会体制)小区管理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区委组织部召开桃浦十村二委党建工作现场会。2002年,开展以整合资源为主题的调研。2003年起,开展社区党建示范点建设活动,制订社区党建示范点建设考核体系;举办新一轮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全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206人。

三、“两新”组织党建

1994年4月,区委组织部成立“普陀区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设置及活动方式研究”调研课题组。通过对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调查,制订《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选择中山北路街道进行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试点。同年6月,在中山北路街道召开普陀区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现场会。1995年,开展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制订《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对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任务、活动方式和党员的管理都作出规定。1998年,区科委、区司法局党组改建为党委,加强民营科技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1999年,甘泉路街道成立区第一个社团党组织——普陀区癌症康复俱乐部第一党支部。针对外地驻沪企业在区重大投资日益增多的实际,制订《外地驻沪企业党组织关系挂靠、隶属的暂行办法》。2000年,成立区“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构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网络。协调指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等12家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长征镇党委“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得到市委组织部的肯定,市委组织部于是年8月9日在长征镇召开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现场会。同年10月,区委组织部在桃浦镇召开普陀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开展消除“空白点”验收工作,并在曹杨新村街道、区司法局进行试点验收。2001年8月,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党委。2002年8月,在桃浦镇召开工业园区、市场党建工作现场会。2003年,桃浦镇外来人员党建工作经验在市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经验交流会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分别进行书面和大会交流。推广长寿路街道“社团进社区”的工作经验。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双达标”活动。

四、企事业单位党建

1991年,党组织围绕深化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各基层党委改善企业党组织结构,把政治强、懂经济、会管理、有实绩的人充实进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时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的双肩挑、双向兼职、双向交流和双向培训,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1993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企事业党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1994年,区委组织部举办2期亏损企业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企业脱贫培训班。1996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2001年,在区人民医院等5家单位开展企事业单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试点。2002年4月,在全区43家企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历时约1个月。各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和区委的要求,紧紧围绕“一提高、两促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促进改革发展、促进作风转变)的目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五、农村党建

1993年,区委组织部对长征镇、桃浦镇进行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对党政企三位一体、干部交叉任职等成功经验作总结和推广。1994年,召开农村党建经验交流会,长征镇曹杨村等5家单位交流经验。1995年,与长征镇、桃浦镇联合开展农村党建工作调查研究,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形成《关于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农村党组织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指导思想,村级党组织的主要任务、主要工作方法等。同年9月,桃浦镇李子园村成立村级党委,为全市第一个农村行政村党委。1996年起,在全区农村党组织中开展争创“五好”(好的领导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发展路子、好的经营机制、好的管理制度)村党组织活动。同年,长征镇长征村党支部、真光村党支部、曹杨锅炉厂党支部、桃浦镇李子园村党委、新杨工业园区党委被评为第一批区“五好”村党组织。1998年,长征镇新村村党总支被评为市“五好”村党组织。1999年,长征镇红旗村党支部、五星村党总支、桃浦镇春光村党委、白丽路街道槎浦村党支部被评为第二批区“五好”党组织;长征镇横港村党支部被评为市“五好”村党组织;长征镇党委被评为市“六好”(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寻找一条好路子、建立一套好制度、保持一种好作风、形成一个好格局)乡镇党委。

2001年3~6月,以“提高农村经济的综合实力、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为目标,在长征、桃浦镇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两镇三套班子成员,村、改制村、镇属骨干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共590人参加学习教育活动。2001年11月,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回访复查工作。长征镇红旗村党支部、上海新曹杨(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桃浦镇李子园党委、春光村党委、金光村党总支被评为1999~2000年度区“五好”党组织;长征镇新曹杨(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桃浦镇新杨工业园区党委被评为1999~2000年度市“五好”党组织;桃浦镇党委被评为1999~2000年度市“六好”乡镇党委。

第二节  党员队伍建设

1991年以来,全区党员数量不断增加,年龄和学历结构也不断优化。“八五”期间(1991~1995年),共发展党员1837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551人,占29.9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283人,占69.84%;生产第一线1312人,占71.42%;女党员794人,占43.22%。“九五”期间(1996~2000年),共发展党员2309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1125人,占48.7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053人,占88.91%;生产一线1243人,占53.83%;女党员1334人,占57.77%。2001~2003年,共发展党员991人,其中,35岁以下565人,文化在大专以上的有559人。

 

一、党员发展

1991年,区委组织部制订《普陀区发展党员工作“八五”规划(1991~1995年)》。“八五”期间,全区计划发展党员1500人左右,着力扭转生产一线党员少、青年党员少、有党员班组少的现象。1995年,发展党员“八五”规划实现。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比例超过6.5:1,申请入党人数4023人,占非党职工总数5.8%,有党员班组占班组总数的72.1%。1996年,制订《普陀区发展党员工作“九五”规划(1996~200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九五”规划,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注重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好农村和企业生产一线青年党员数量少的问题。同年,制订《推荐优秀青年人党的工作意见》,开展“为党旗、团徽争辉——普陀区党团共建、老青结对签约活动”,申请入党人数5212人。2001年,制订《普陀区发展党员工作“十五”规划(2001~2005年)》。2001年7月起,根据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开展在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试点工作。

二、党员教育

1991年,区委组织部推行新老党员教育分课制。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着重加强“增强执政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内容的党课教育;对一般党员和干部由各级党组织运用业余党校形式和电化教育手段组织教育,坚持“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对预备党员以举办党的基础知识脱产培训班的形式,着重进行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党在现阶段的任务和党员的权利、义务等教育。1992年,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区”工作,给每个党员划分责任区,发挥骨干、桥梁和带头作用,团结带领责任区内的群众,完成工作任务。1993年,建立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开展评议活动。1994年4月,召开普陀区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同年,普陀区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党员电化教育先进单位”称号。1995年,党员教育按原有的党课形式,对党员进行党纲、党章、党性等基础知识教育。进行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基础建设,健全电化教育网络,运用现代化载体和媒介,结合新时期共产党员标准讨论,拍摄“双最”(我最佩服的共产党员、我最感动的一件事)电视短片,对党员进行电化教育。区中心医院拍摄的《伤情就是命令》被市委组织部选为“双最”电视短片在全市展播。全区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优秀共产党员3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

1996年,西部集团水电工徐虎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区开展“学徐虎、做徐虎”活动。区有线电视中心推出《党旗下的普陀人》系列电视报道,反映区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工作,以突出的政绩造福于民、以良好的政风取信于民的精神风貌。1997年,全区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14个,优秀共产党员4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2人。1998年,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的,紧密联系改革发展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深人开展“双学”(学理论、学党章)、“双争”(争做敬业创业的先锋,争当关心群众的模范)活动,以基层党校为依托,分层分类施教,建立和完善电化教育网络,形式多样地开展新一轮党员轮训。1999年,全区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共产党员5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7人,十佳党务工作者10人。2001年,以纪念建党80周年为契机,认真开展各类纪念活动。开展张成龙、查文红等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和学习教育活动。总结石泉路街道电教工作经验,编制《党旗下的普陀人》电视专栏节目。同年,全区评选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26个,优秀共产党员7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十佳党务工作者10人。2002年,在全区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教育活动和学习中共十六大报告、学习新党章活动。开展“走在时代前列”主题活动,反映查文红先进事迹专题片《47个爱之吻》获市委组织部电教主题活动一等奖。2003年,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抗击“非典”中的先进事迹。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在区人民医院共同举办上海市抗击“非典”一线入党新党员宣誓仪式和新党员座谈会。“七一”期间,开通普陀党建网站,以党务工作咨询、党建资料查询、党建成果展示为主要内容,实现工作手段创新。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评选表彰区优秀党员示范岗57个。其中,区人民医院党委被评选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郭海英、陈扣娣、肖兆明、虞万晋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郭海英被命名为市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组织开展“学‘三个代表’、学党章微型党课教案征集评选”活动。

三、党员管理

1993年起,针对党员流动日渐频繁,区委组织部简化在上海市范围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手续。规定各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包含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所辖的分党委),可以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1994年,制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办理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手续的通知》。1995年,对全区流动党员进行普遍调查、分析、统计,制订《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实施办法》。1999年起,建立党员、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三级信息库。2000年,修订《党员生活手册》,强化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管理职能,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制订《普陀区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意见》,规范组织关系转接工作。2002年,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党员的党籍管理和不合格党员处理操作程序,探索符合实际的党员退出操作办法。2003年,建立健全9个街道、镇党员服务中心,近200个居民区、经济园区、商务楼等各级党员服务站、点,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教育培训、组织关系转接等服务。

第三节  干部队伍建设

1991年,区处级职务干部有209人,其中女干部31人,少数民族2人,民主党派2人。2003年,区处级职务干部为267人,其中女干部53人,少数民族3人,民主党派7人。干部年龄趋向年轻化,学历明显提升。

一、思想政治建设

1991年起,区委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首位,对领导干部进行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区委党校主阵地作用,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大规模主题教育活动。1995年,在全区干部中开展“向孔繁森学习,让人民高兴,使人民放心”主题活动。2000年,分两批对全区56个单位的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三讲”教育,并坚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三讲”教育全过程,做到边整边改、未整先改、即知即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2001年3月起,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三讲”教育成果,确保整改方案落实。

二、民主集中制建设

1991年起,区委组织部以制度建设和民主集中制教育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1994年,制订《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规定》。1995年,采取研讨班、培训班、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主题教育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连续举办3期党政机关正职领导干部参加的“一把手”研讨班,就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当好“一把手”、提高“一把手”驾驭全局能力等专题进行研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党工委和区委党校联合开展“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和坚持民主集中制”主题教育活动,全区处级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参加《民主集中制和党纪条规》测试。区委组织部还制订《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党委会召开的法定条件、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和程序,以及对党委会决定贯彻执行的要求均作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领导班子运作规范和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三、领导班子配备

1991年,针对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现状,深入实践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区干部选拔使用中带倾向性问题的调查分析》和《我区处级领导班子配备现状》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分析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普陀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1992年,对全区从事经济工作、年龄在50岁以下的干部的德才表现、任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其中优秀者,进行重点考察和培养教育。为扩大经济干部来源,在非经济部门开展推荐经济干部工作,要求各部、委、办、局、街道、镇党组织推荐政治素质好、思路开阔、适应性强、有发展后劲的中青年干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计经委制订《加强经济干部工作的意见》,对扩大经济干部来源,加强经济干部培训和经济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提出要求。1995年,制订《普陀区培育女性人才三年规划》、《普陀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三年规划》、《普陀区党外干部工作五年规划》,并建立女干部人才库,调整党外少数民族后备干部。1996年5月,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召开“普陀区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会议”,确定党外干部工作五年规划和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三年规划。

四、干部交流

1992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对全区党政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各级各类干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中科、处两级各类干部的交流作规定。1994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促进干部交流的经常化、制度化。2002年,对街道、镇13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副书记、副主任、副镇长进行整体交流,进一步优化处级领导班子结构,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对街道中组织科、财经科、城管科3个重要科室负责人进行全面交流。

五、干部教育培养

领导干部教育 1991年,建立普陀区干部教育计划安排、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习考核、学习培训登记和培训归档等制度。1992年,制订《普陀区干部培训规划(1991~1995)》,对中青年干部、经济干部、机关党务干部等各类干部培训提出任务和要求。从1996年起,利用每月一个周六上午,邀请市、区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任课,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党政一把手,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培训。区委印发《1996~2000年普陀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九五”期间普陀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提出具体要求。1997年,制订《关于开展企业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工作意见》,对全区企业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做出规定。制订《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若干具体规定》,对举办干部培训班,干部理论学习和脱产进修,干部培训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鉴定工作等提出要求。1998年4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同年9月,区委召开全区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对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加强党员和干部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落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等战略任务进行动员。2001年,建立处级领导干部理论进修班、双休日讲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自学等“四位一体”的培训体制;推出干部培训教育记录册,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基础档案,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制订区“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后五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2002年,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对外交往和现代化学习的能力,举办中青年领导干部英语口语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干部29人;组织干部赴国外参加学习培训。1994~2003年,赴国外参加学习培训的干部31人。

年轻干部教育培养 1992年,制订《普陀区青年干部培养教育规划(1991~1995)》,对青年干部理论培训、实践锻炼提出目标和任务。1993年10月,举办首期青年干部实习锻炼培训班,培训基地设在区属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区属骨干企业和部分街道、镇。培训结束时,25名学员都撰写了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和专业论文。2001年,组织6批31名新任处级干部赴信访办参加挂职锻炼;同年8月,根据区委要求,开展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专题调研,形成题为《培养选拔新世纪年轻干部》的调研报告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总结普陀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着眼于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新目标任务,制订选拔目标、后备目标,明确培养目标、交流目标,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2002年11月,组织40名中青年干部到部队进行为期7天的全封闭军事训练。2003年,选派20名中青年干部参加处级助理岗位挂职。分别选派92名年轻干部参加抗击“非典”,30名青年干部参加化解动拆迁矛盾工作组,将年轻干部输送到解决复杂矛盾的第一线实践锻炼,提高解决难题能力。

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991年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工作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1994年,开始推行处级领导岗位职务试用期制,在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岗位上推行代理制,在处级党政副职领导岗位上推行助理制,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制订《上海市普陀区党政机关干部聘任制暂行规定(试行)》,对党政机关在编科级及以下干部全面实行聘任制。1997年10~11月,实施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对区纪律检查(监察)委员会机关、区委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委员会机关、区总工会机关、团区委机关、区妇联机关、区科协机关、区工商联机关、区侨联机关、区残联机关、区民主党派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1999年,启动向社会公开招考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宜川路街道内部竞争上岗试点。竞争人员经过笔试、面试、课题调研、论文答辩、考察了解,被录选9人,试用期1年。2000年,制订《关于初任党政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的试行意见》,规定初次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要通过召开述职会议、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制订《关于党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见》,对新干部实施任前公示。2002年8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1999~2002年)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立15人的参赛队,参加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竞赛,后分别于9月中旬和下旬到市委党校和上海电视台进行复赛和决赛,取得复赛团体总分第一名和决赛三等奖的好成绩。

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1995年,为进一步贯彻“管少、管精、管活”的干部管理工作要求,制订《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干部管理(任免)权限的规定》,集中精力抓好区机关各部门实职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管理工作。1996年,制订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骨干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任免)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要求,进一步理顺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提高企业领导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企业领导干部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企业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文件对区属骨干企业的认定、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任免)权限、任免程序作出规定,并对区属骨干企业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区属骨干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培训制度等进行规定。1997年,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建立企业经营者择优录用的竞争上岗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对建立经营者竞争上岗机制、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分类管理、改进经营者选拔方式、加强对经营者日常管理、积极培育经营者人才市场等问题作明确规定。1998年,下放教育、卫生系统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区企业管理实际,对全区19家区属骨干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理顺企业干部管理体制,提出《普陀区企业领导干部分层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框架的建立。

七、干部管理、监督

干部管理 1991年,制订《关于普陀区干部管理(任免)权限的规定的补充意见》,明确“下管一级,掌握二级”的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干部、人事)科长要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审批任免。各单位任免正科级干部要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备案。对干部职级职数的核定、干部职数的控制和申报,对区属处级单位处级干部的管理等都作出规定。对贯彻《关于干部任免、调动纪律若干规定》和《普陀区干部管理(任免)权限的规定》的情况组织抽查。制订《关于加强对本区处级以上干部受表彰工作的管理意见》,加强干部基础管理,促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992年,建立与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干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离)休以及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人交谈。1994年,制订《关于进一步下放部分干部管理(任免)权限的规定》,规定区机关各部门非实职副处级干部(不含调研员,下同)和各系统所属单位的副处级干部在本部门、本系统内的交流、轮岗等不涉及提升职级的调动使用,由干部所在部门、系统党(工)委或党组织按照干部任免程序,集体讨论任免;区机关各部门非实职副处级干部和各系统区属单位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奖励处罚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部门、系统党(工)委或党组织负责实施。1995年,制订《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管理的补充规定(讨论稿)》,对重大项目、重大问题的审议,干部的选拔任免,干部的调动纪律,干部的廉洁自律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1996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对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管理范畴,明确“加强干部教育,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监督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领导职责;关心干部家庭、生活,努力解除后顾之忧”等4条干部管理基本方法和主要措施。1997年,印发《关于对本区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意见(试行)》。就公安派出所(警署)、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等区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干部(党政正职)实行双重管理,明确主管方、协管方职责。2003年,制订和完善《关于严格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处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和退休前谈话制度》等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流程。

干部监督 1994年,区委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规定》,在领导干部坚持重大经济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调动纪律、坚持廉洁自律等14个方面做出规定。1995年,制订《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补充规定》。1996年,成立干部管理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制订《普陀区处级干部离任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对全区具有独立预算经费收支、财务活动的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直属处级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处级单位和部门负责行政工作的正处级干部或主持行政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离任,都进行离任审计。1997年,印发普陀区实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办法,全区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享受副处级待遇)每半年申报一次收入。2003年,颁发《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制订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处级干部考核体系,对处级干部年度测评任职评价等次中“不够称职”和“不称职”得票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的,调离领导岗位或免职、降职使用。

八、人才工作

1992年,召开普陀区首批专业技术人才命名表彰暨知识分子座谈会,有7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受到命名表彰,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在街道、镇开展选聘科技顾问的工作,上海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工厂企业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管理干部可以聘任到各街道、镇担任专职或兼职科技顾问。1994年,又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6人受到命名表彰。是年7月,举办第二期高级知识分子理论培训班,参加者为从外省市引进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3人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17人。同年,制订《普陀区“3228”人才培育工程规划》(“3228”,即至2000年培养30名局级后备干部、200名处级后备干部、200名35岁以下优秀青年干部、8000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该规划为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管理等制订了措施。1996年,制订《关于我区拔尖人才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对拔尖人才的组织管理、享受待遇、管理机制等作明确规定。1998年6月,来自华东师大、市第九设计院及上海冶金设备总厂等单位的31名青年干部到普陀区挂职锻炼满1年,根据考察,留用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中级以上职称者6人,平均年龄31.6岁。2003年,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从组织上保证新时期区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区委组织部对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制订《普陀区2003-2007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加强党政人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第四节  机关党务工作

一、机关党组织

机关党工委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区机关党工委),是区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区级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区机关党工委,1991年6月由原区机关党委改建而成,区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机关纪工委)同时建立。2003年,机关党工委有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8人,其中兼职委员4人,分别由区纪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领导兼任。纪工委有书记1人(党工委副书记兼),委员3人。

基层党组织 1991年,区机关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有党总支3个,党支部67个,党小组150个,党员1252人。1995年,区机关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有党委1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68个,党小组171个,党员1179人。1998年,区机关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有党委2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70个,党小组132个,党员1249人。2003年,区机关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有党委3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59个,党员1399人。其中,挂靠在区机关党工委的企事业和“两新”组织党总支1个,离退休党支部6个,有离退休党员243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机关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行政副职兼任。

二、机关党员管理

发展党员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1991年起,每年举办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对机关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2001年起,拓展吸收街道、镇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1991~2003年,区级机关共发展党员224人,转正党员283人。有3人在预备考察期中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机关党工委同意,分别延长预备期半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3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02人。

制度建设 区机关党工委把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丰富“三会一课”内容作为机关党建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坚持每年一次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1992年,根据市委组织部《基层党支部建设纲要》,制订下发《机关党支部工作条例》。1998~2000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对机关各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2001年,制订《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规划“三会一课”要求,保证机关“三会一课”活动有效性。

1991年起,区机关党工委要求区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每年6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工作(简称双评工作)。每年5月,根据全区中心工作进行具体布置,以保证双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通过双评发现典型、表彰先进。1991~2003年,区机关党工委表彰好支部78个,好党员373人,先进党务工作者135人。推荐到区委表彰的先进党支部12个,优秀党员11人,先进党务工作者9人。2001年受区委表彰的“党员示范岗”4个。

三、机关党员教育

区机关党工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和培训,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党纪党规、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教育和革命人生观、世界观教育。

政治理论教育 1991~1996年,结合上海改革开放要求及普陀区经济建设需要,区机关党工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经济理论、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改革开放。1997~2001年,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讲”理论,进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人生观教育。其间,以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50周年、建党8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澳门回归为契机,举办专题知识竞赛。1997年,机关党工委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纲要》。1999年,区机关党工委组织讲座、培训、纪念会、收看录像、举办文艺演出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是年5~6月,对区级机关900名科级以下党员分5批进行邓小平理论和新党章的培训,参加培训考试的在职党员885名,合格率100%。同年,结合揭批邪教组织,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无神论教育。2002~2003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七一”讲话和“5~31”讲话以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七一”讲话等。

普法教育 1991~1995年,区机关党工委从法制教育为经济服务入手,进行普法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论民主与法制》等书籍,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规条例。1996~2000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公民法律基本知识》读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与司法局联合举办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讲座,会同区武装部联合举办国防知识竞赛,参赛者达2400余人次。2001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四、创建工作

主题活动 1991年,开展“忆传统,作贡献,争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活动。1992年,组织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形象大讨论。1994~1995年,开展“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主题教育和“公仆杯”立功竞赛活动。1998年,掀起“争当让人民高兴、使人民放心的好公仆”活动。2001年,开展“四爱五比”(爱党、爱祖国、爱普陀、爱岗位、比学习、比干劲、比作风、比自律、比贡献)主题活动。2003年,部署开展“全面建设新普陀,争先创优作贡献”教育活动。13年中,具有普陀特色的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形成一条主线,贯穿于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为加快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步伐,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发挥积极的作用。在主题活动中,区机关党工委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每年1月作为“爱心月”,机关党员干部每个人捐出1天工资用于救助困难家庭。1999~2003年,“一日捐”活动共捐款人民币1469836元。机关各党支部每两年“结对”帮助一户特困家庭脱贫。1997~2003年,共帮助困难家庭187户。

“凝聚力工程” 1994年8月,区委提出学习和推广长宁区华阳街道经验,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区委组织部确定区妇婴保健院等4个单位为试点。同时,下发《关于开展“凝聚力工程”的意见》,要求机关各部门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和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形成部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组织负责实施、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凝聚力工程推进提供保障。1995年,机关“凝聚力工程”,以“关心人、培养人、凝聚人”为主题,结合学理论、学党章的“双学活动”,在全机关开展“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岗位职责塑造人、用多能培训教育人、用真诚关心温暖人、用党的事业激励人”的“凝聚力工程”建设。1997年2月,区机关党工委在甘泉路街道试点,组织60多名居住在甘泉社区的机关在职党员参加居住地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与社区共担文明建设责任,共享文明建设成果。2000~2003年,“凝聚力工程”向社区拓展,区级机关成立志愿者队伍,56个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分别与9个街道、镇签约结对共建。区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推进“凝聚力工程”过程中,共为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失学儿童捐款人民币700余万元,结对帮困200余户家庭,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1600余人,捐献各类物资近百吨,帮困助学300余人。

文明机关 区机关党工委为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自1991年起,在区级机关中开展以创建文明机关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93~1994年度,区委办等17个部门被评为区文明机关,推荐区检察院为区文明单位。1995~1996年度,评选出区委办等22个部门为区文明机关,推荐区检察院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推荐土地规划管理局、万众置业公司、联合大厦为普陀区文明单位。1997~1998年度,评选出纪监委、区府办等27个部门为区文明机关,推荐区检察院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推荐土地规划管理局、万众置业公司、区法院为区文明单位。1999~2000年度,评选出政协办、组织部、长寿路街道等36个部门为区文明机关,推荐区检察院、法院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推荐区总工会、卫生局等5部门为普陀区文明机关。2001~2002年度,评选出人大办、宣传部、桃浦镇等41个部门为区文明机关,推荐区检察院、法院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建委、科委等11部门为普陀区文明机关。

第五节  离休干部工作

1991年,区内有离休干部673人,其中,易地安置离休干部131人。2003年12月底,区内离休干部为598人,其中,易地安置干部113人;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43个,党员486人;原区四套班子退休成员单列党支部1个,党员17人。

一、管理

1991年,区委老干部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制订《关于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若干规定》,确定每周一天为老干部局局长接待日,设立“老干部信箱”,开设区老干部大学,成立老干部报告团。1992年,为支援革命老区,组织开展帮困助学活动。1993年,全面检查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情况。1994年,建立特困老同志专项基金和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基金。1995年、1998年,先后下发《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普陀区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建立。此后,每年年底,联合区委组织部对区内各单位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2001年,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等,老干部工作得到不断完善。1992-2002年,区委老干部局连续11次荣获上海市开拓老年事业、上海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落实待遇

政治待遇 区委、区政府在政治上尊重、关心老干部。区委书记、区长等主要领导每年定期向原四套班子离退休干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区政工作,每逢区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及重大节庆活动,邀请原四套班子老领导和离休干部代表参加。区委按系统建立、健全老干部党组织,发挥离休党员干部政治优势。1991~2003年,区委老干部局共举办各类离休干部读书班9期,参加学习的离休干部798人次。读书班分别组织学习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十四大、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七一”讲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若干意见等重要文献,以及参与讨论区委制订的“八五”规划、“九五”规划、“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等。区委老干部局按照区委部署和要求,先后组织老干部898人次考察普陀区、上海市及上海周边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新面貌。每年邀请有关专家教授为离休干部作时势政治讲座和国际、国内形势报告。为离休干部订阅《上海老干部工作》、《党史信息报》、《新普陀报》等报纸杂志。

住房达标 区委老干部局负责全面关心老干部生活,保障有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各项政策落实,及时帮助解决部分离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1991年,区老干部局按有关政策规定,为46名离休干部解决住房困难。1994年,为4名离休干部解决住房困难。1995年,为21名离休干部调配住房,共增加住房建筑面积467平方米。1997年,在册离休干部住房全部达标。2000年,又为8名离休干部改善住房条件,共增配住房建筑面积306平方米。2003年底,全区离休干部住房全部达标。

医疗保健 区委老干部局每年为离休干部体检一次,并代办就诊服务。1992年,为21名局级离休干部办理就诊医疗卡。1994年,区财政拨专款,用于离休干部特殊用药和护理。1995年,部分街道、镇、地段医院为老干部开设家庭病床,实行钟点服务。1997年,为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11人办理参照副局级医疗待遇。1998年,会同区卫生局为离休干部办理“一卡两院证”,即凭证可在指定医院和附近街道医院就诊,并签订健康保健合同,医生定期上门看望老干部和检查身体。1992~1999年,为离休干部举办医疗保健讲座18次,编辑出版保健知识及“康乐苑”专栏8期。2000年,区内各地段医院全部开设家庭病床。长风地段医院开展为高龄特困离休干部配备户籍制医生的试点,为抗战前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38人办理享受单项副局级医疗待遇。2001年,为全区离休干部办理社会保险卡和医疗卡。2002年,区内有17个单位筹资119万元,2003年,有18个单位筹资120.9万元,建立老干部特殊医疗经费,并制订使用管理规定。

生活帮困 1991~1992年,区内有市属及外省市离休干部131人,由14个街道、镇社区代管。1993年,区委老干部局设立易地老干部基金,将筹集到的10万元,为易地老干部每人发放生活补贴100元。1994年,将上海近年出台关于改善老同志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汇总后,发函400多份给易地老同志的原单位,要求他们参照执行;在组织活动、实施困难补助时也都照顾到易地离休干部;并从易地老干部基金中为24名易地老干部发放生活补贴。1997年,区委老干部局制订与易地老干部定期联系册制度,全年走访易地老干部100余人次,发放补助费76200元。1998年,召开易地老干部迎春座谈会,组织机关干部与易地特困老干部10人结成帮困对象,区政府财政拨款,解决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生活困难。区委老干部局对全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进行调查,编制《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动态情况汇总表》。对不能支付体检费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实行免费体检;对569名经费未到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下拨聘用社区保健医生费用;对因不能报销医药费造成生活困难的易地安置老干部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三、组织活动

丰富晚年生活 活动1991年,纪念建党70周年,举办“永葆革命青春,继续无私奉献”版面宣传展评、革命歌曲演唱会等,用书画、摄影、诗词、影评等作品抒发老同志对党的无限热爱。老干部撰写70篇文章参加市、区组织的征文活动,其中,有4篇文章被市委老干部局采用。同年还组织“元宵节——老年乐”活动,有60多名老干部参加。1992年,主办以“我的离休生活”为主题的诗词、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和“十年一回首——老干部工作回顾”展。是年9月,开展90年代上海老干部形象讨论,明确老干部在改革开放时期应有的形象。同年,还举办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为主题的游泳、气功、棋牌、飞标、套圈、门球等体育比赛。后门球队又参加市有关方面组织的邀请赛,获第二名。

1993年,老干部180人集会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离休干部李惠民、于荣林在会上回忆担任毛主席警卫工作和见到毛主席时的情景。1994年,庆祝新中国成立45周年,老同志以影评、诗歌、摄影、书画等形式,讴歌党和祖国在改革开放后的伟大成就;组织80名当年参加解放上海战役的解放军官兵和从事护城、护区、护厂、护校斗争的原中共地下党老同志参加座谈会,回忆历史、缅怀战友、教育后代。1995年,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座谈会,老同志以亲身经历,教育青年要继承发扬革命传统。组织部和城建系统老同志在长风公园栽下一棵抗战胜利50周年纪念树。举办“我在抗日战争中”征文活动,共撰写文章56篇,入选市老干部征文集5篇。其中,原普陀区区长董镇的文章,在上海“浦江之声”电台播放。同年,组织区老干部合唱队,开展融体育、娱乐为一体的健身竞赛活动。

1996年,举行庆祝建党75周年“七一”歌会,有14个老干部歌咏队参加,演唱25支革命歌曲。1997年,开展有老干部和青年团员参加的“老青结对,共谱文明曲,同唱四季歌”植树敬老送温暖系列活动。1999年,“老青结对”发展到300多对,46名离休干部为青年上党课,有36名老干部担任青年人党联系人,其中有9名青年加入党组织。同年,组织老干部参加西片老干部迎香港回归知识竞赛和跳交谊舞活动;组织老干部拳操队参加市老干部局组织的“迎八运会拳操舞展示活动”。由老干部60多人集体创作近百米长的绘画书法长卷,在区机关大院和社区展出。

1998年,在纪念周恩来诞辰100周年和邓小平逝世一周年之际,举行诗词吟诵会;组织部分老同志参加西片老干部“看成就、谈改革、话未来”演讲会;举办“爷爷奶奶与改革开放二十年”故事会;编辑出版《晚晴诗词》一书,征集诗词454首,印发1200本;征集老同志作品参加市、区老干部局举办的“二十年辉煌成就——老干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摄影展”。1999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和上海解放50周年,区老干部局组织老干部200余人参加纪念演唱会。2000年,联合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世纪回响”大型诗歌朗诵会。组织200名离休干部参加上海市老干部“新世纪风采展”游园会等系列活动和西片老干部“闹新春”联欢会。同年,召开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座谈会,曾赴朝参战老同志向青年讲述自己当年战斗经历。“老青结对”以培养跨世纪人才为主题,互帮互助,约有30名优秀青年在老同志担任的人党导师帮助下加入党组织。

2001年,为纪念建党80周年,收集老同志征文102篇,编辑出版《历程——普陀区老干部光辉足迹》一书。同年,举办普陀区老干部庆祝建党80周年文艺演出;组织老干部“庆国庆、迎中秋”联欢会;举办“欢乐年华”趣味健身比赛,参赛老同志100余人。2002年,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离休制度决定》颁布20周年,举行有老干部参加的“枫叶正红”文艺演出。举办“夕阳风采——普陀区老干部工作成果图片展”。为迎接中共十六大和普陀区七次党代会召开,举办“情系中华”老干部书画交流展示会。是年,举办夕阳红征文活动、夕阳风采老干部成果展、老干部书画摄影展。2003年9月,老干部20余人到普陀长寿绿地,开展爱绿、护绿活动。是年12月,举行老干部和青年干部结对争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者活动签约仪式。同年,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成,组织全区老干部“看新家”活动。结合“百万市民网上行”活动,举办老干部电脑学习班。服务社会活动离休干部热心捐助贫困家庭学生。1991~1993年,参加“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捐助金额4667.50元,资助江西、安徽、山东失学青少年。1993年,与江西、安徽、陕西、山东四省失学少年结成助学对子,捐助金额2000余元。1996年,区内离休干部200多人向特困地区人民捐助12170元。1997~2003年,老干部捐助结对失学学生202人,捐助金额98200元。

1991年,普陀区老干部报告团成立。区委副书记向23名担任报告员的老同志颁发聘书。1992年,老干部报告团分成3个小组开展活动。1993年,老干部利用自身专长发挥余热312人,其中71人不取任何报酬。1994年,各街道、镇建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形成区、街道镇二级教育青少年工作网络。1996年,举办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报告会,老红军刘德胜多次为青少年作革命传统报告。1998年,董镇等10位离休干部分别与服刑人员结成帮教对子,做思想转化工作。1999年,与区教育局、团区委、区新闻中心联合举办“忘年交”读书活动,参加读书活动的有14个街道、镇,11所中学,14所小学,共计学生5902人,参加辅导、导读老干部278人。2000年,开展走进新世纪“忘年交”读书活动,先后有老干部100人次给学生上课,进行理想信念教育。2001年,有18所中小学生和社区老干部参加结对读书活动。2002年,与区教育局、团区委等9个单位联合开展“爱心工程”杯结对共建忘年交活动,参加活动的老干部有1277人次。2003年,成立普陀区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担任帮教的老干部赴青浦监狱参加帮教5周年活动。与司法局、青保办、曹杨新村街道等单位,联合开展老干部同社区青年结对帮教活动。

四、老干部大学

成立于1988年的普陀区老干部大学以“老有所教、老有所学”为办学宗旨,开设马列主义与社会改革、书法、国画、历代文选、现代文选、诗词、摄影、舞蹈、医疗保健、气功、书画装裱、篆刻、电脑等20个科目,每学期学员从100余人至600余人不等,学员每学完一科目即结业。1991~2003年,共开班120个班次。

老干部大学自开办以来,取得显著成效。1994年,学员的国画、书法、摄影等作品,有4件刊登在《上海市老干部大学》刊物上,有10幅入选市老干部大学第二届书法、摄影展。马列主义与社会改革班学员郑定贤的学习心得《学习邓选,得益匪浅》,在全国性老年刊物《老年教育》杂志上发表;有3篇论文参加上海老年教育发展10周年研讨。1995年,10名学员的作品在市老干部大学刊物上发表,两篇论文参加上海市老干部大学理论研讨会。1997年,召开建校10周年大会,举办书法、绘画、诗词、摄影成果展,学校撰写的《为使夕阳更火红》,刊载于《上海改革开放二十年》系列丛书普陀卷。1998年,制订《上海市普陀区老干部大学章程》、《普陀区老干部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马列主义与社会改革班学员汪宁一、郑定贤合写的论文《让生命之树常青》在《新普陀报》和《老年教育》杂志上发表,还在上海老干部大学第八届理论研讨会和《上海老年报》教育年会上交流。为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举办书画、诗词、摄影展,展出诗词21首,书法25幅,国画25幅,并从中选出书法2幅、国画3幅参加市老干部大学学员书画作品展。1997~2002年,先后有学员书画作品20件、学员文章20篇被上海市老干部大学校报等刊物录用。其中,有2篇论文还分别被市老龄教育协会,市老干部大学、区老龄委录用。2002年,普陀区老干部大学被评为上海市老干部大学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