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要决策
第一节 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
1991年,区委召开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纲要(草案)》,提出普陀区发展目标:争取在“八五”期间,把普陀区建设成为一个内联中心和商品集散地;并逐步建成为区属经济比较发达,二、三产业各具特色,居住环境优美整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区。1993年,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在开发建设中山北路生产资料一条街的基础上,“东西延伸,南北联动,全面开发”,使普陀区进入历史发展新阶段。1996年,区委五届九次全会提出“抓机遇、打基础、兴功能、树形象”的指导方针,明确把普陀区建成上海物贸中心和上海“西大堂”的目标,并制订实施“三片联动”战略的区经济布局,即在南片实施“双龙戏珠”战略,重点开发建设长寿路、中山北路和武宁路地区,形成全区商务贸易中心;在中片重点开发住宅和社区商业;在北片发展以大型配售配货中心、物流中心、大型超市为主的市场群落。2000年,围绕上海建设“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目标和普陀区建设上海物贸中心、上海“西大堂”的功能定位,区委提出在已有基础上,把各项事业由以数量增长为主推进到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相结合、以质量提高为主的新阶段,不断深化“抓机遇、打基础、兴功能、树形象”的指导方针,不断优化经济和城市发展布局,不断完善“十个一批”项目支撑体系,努力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争创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新业绩。
2003年,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从新世纪开始,用10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建设一个新普陀。实现这一总体目标的主要标志是,基本确立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城市形象,基本展现上海物贸中心和上海“西大堂”的综合功能,基本保持经济在全市中心城区的中等发展水平,基本建立以促进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事业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多重保障体系,努力把普陀区建设成为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现代化新城区。
第二节 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
1991年,区委召开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纲要(草案)》,提出今后3年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格局:两条路(中山北路物贸一条街、长寿路现代化商业街)、一个市场群落(以曹杨路、曹安路为主线的市场群落)、三个商业中心(武宁路商业中心、宜川商业中心、曹杨商业中心)、两个工业小区(新长征工业小区和桃浦工业小区)、一条旅游线(以玉佛寺一真如寺为主的西区旅游线)。1998年,遵照邓小平对上海“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要求,《中共普陀区委1998年工作要点》提出以重点改造潘家湾、潭子湾为标志,实现旧城改造的新突破;以建设“九路七桥二线一匝道”(拓宽沪宁高速公路人城段等9条路,改建长寿路桥等7座桥,新建轨道交通3号线和外环线,新建内环线金沙江路匝道)为标志,逐步形成区内道路交通网络;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新体制为标志,初步建立城市现代化管理体系。2000年底,根据区委《关于制定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普陀区制定的“十五”计划提出:经济和城市建设力争形成新的重点区域、景观特色和支撑项目;旧城改造力争有新的更大范围的突破;道路交通力争形成区内环通、区外相连、立体化构架。
第三节 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992年,区委、区政府制订《关于贯彻市委、市府(发展科学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振兴上海经济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确立依靠科技发展普陀经济的战略思想,“八五”期间科技进步的主要目标,实施“122科技工程”(开发1条科技街、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保税仓库),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大胆实行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运行机制,推动各行各业科技进步,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科技投入、提高效益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993年,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继续贯彻区委制订的《关于“八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国精神文明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以“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为主题的“满意在普陀、奉献在岗位、优质服务为人民”的群众性活动。1996年,区委举行徐虎事迹报告会,作出《关于深入持久地向徐虎同志学习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奖励全国劳动模范徐虎同志的决定》,表彰徐虎“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崇高精神境界。2000年5月,区委决定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通过实施薄弱学校更新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要求接受高质量基础教育的需求;逐步推进卫生改革,建立四大医疗中心(普陀区人民医院、普陀区中心医院、普陀区利群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探索医疗机构联大靠大,吸引民营资金合作办医;全面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步伐。2001年,为动员和组织全区人民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锐意创新、乘势前进,为建设上海物贸中心和上海“西大堂”而努力奋斗,区委决定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党、爱祖国、爱普陀、爱岗位,比学习、比干劲、比作风、比自律、比贡献”(简称“四爱五比”)主题活动。同年,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向张成龙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向查文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表彰张成龙在担任普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和区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为普陀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追认张成龙为普陀区优秀共产党员,追授张成龙为普陀区实践“四爱五比”人民好公仆荣誉称号并授予金银牌;表彰查文红退休后到安徽砀山义务支教、全身心投入贫困山区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为人师表、德重一方的可贵精神,命名查文红为普陀区“优秀共产党员”和“四爱五比”活动先进标兵并授予金银牌。通知号召全区共产党员和干部向张成龙和查文红学习。2003年,区委七届四次全会通过《关于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的决定》。决定从2004年起,用2~3年时间,把普陀区建成上海市文明城区。
第四节 社区建设
2001年12月,区委六届九次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十五”期间社区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城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发展社区经济、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002年3月,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对1992年印发的《中共上海市普陀区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简称《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强调充分发挥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在街道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在街道贯彻执行,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议事决策水平,重点推进6项实事(社区学校建设、“厨房工程”建设、“星光计划”目标落实、失业人员安置、环境建设整治、司法和信访窗口建设),力争5个方面(税收、招商引资、“五小”税源征管、工业园区招商、财政管理机制)突破,做到4个方面(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基层调研、为民排忧解难、小区“三位一体”)加强,抓好3个方面(社区党建、文明创建、社区稳定)落实。
第五节 民主法制建设
1995年12月,区委、区政府制订《普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年(1995~1997)规划》,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加大打击力度、加强重点整治、完善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完善管理机制、突出重点管理、普及法律知识、深化法制教育、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基础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帮教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998年1月,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充分发挥社区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积极探索总量控制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把管理与教育、服务结合起来,使管理趋向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社区纠纷调处中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及时疏导和化解社区各类矛盾,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一方平安。1999年9月,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以《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就依法治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领导等方面,提出实施意见。
第六节 党的建设
1994年11月,区委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规定》,就坚持重大经济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遵守干部调动纪律、坚持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1996年1月,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中共普陀区委常委会落实党建工作三年规划责任制的规定》,对区委常委会落实党建工作三年规划责任制作了规定,明确常委会的基本职责,区委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其他常委成员的主要职责以及落实责任制的措施。1997年9月,区委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五大精神上来,把全区人民的力量凝聚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推进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来。
1998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区委班子自身建设,有效履行区委职责,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重新修订和制订《区委议事规则》、《区委常委分工及工作原则》、《区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区委文件审批制度》、《区委关于接待工作和安排领导活动的若干意见》和《区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相关制度。同年7月,区委制订《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的意见》,要求紧密联系普陀区实际,努力把邓小平理论学习提高到中共十五大要求的新水平,努力形成学习邓小平理论新高潮。
2000年3月,区委制订《关于在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实施意见》,就充分认识开展“三讲”教育的重要意义、着重解决党性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开展“三讲”教育的主要步骤和基本方法以及切实加强对“三讲”教育的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实施意见。同年3月,在区级领导班子和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方面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区委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关于常委分工及工作原则的规定》、《区委常委会学习制度》、《区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区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减少事务性活动的若干规定》等7项制度。2001年12月,区委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就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002年9月,区委制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普陀建设和实现新一轮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03年1月,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区委常委会成员自律守则》,要求常委会成员在勤于学习、忠于职守、乐于为民、善于团结、勇于开拓、甘于奉献6个方面发挥严于律己、为人表率的作用。是年4月,区委制订《关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区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发扬光荣传统,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带领全区干部群众为实现全面建设新普陀目标而团结奋斗。同年7月,区委七届三次全会通过《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的决定》,就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具有普陀特点的“凝聚力工程”新途径,提出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