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区人大)是普陀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1990年4月至2003年12月,区人大经历了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共4届。区人大共举行全体会议(简称人代会)17次。其中,十届人大举行全体会议4次,十一届人大举行全体会议6次,十二届人大举行全体会议6次,十三届人大举行全体会议1次。
区人代会闭会期间,区人大的一切日常事务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处理。1990年4月至2003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全体会议120次。其中,十届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28次,十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42次,十二届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43次,十三届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7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区内重大事项;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事务。1990年4月至2003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185次。其中,十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43次,十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67次,十二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66次,十三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9次。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的要求、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区内重大事项,开展各种形式的视察调研,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初审意见,为市、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参考。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普陀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和十六大精神,围绕区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进行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讨论决定区内重大事项、监督区一府两院的工作等。在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问题,行使职权,依靠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普陀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
区十届人大任期3年。根据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自区十一届人大起,每届任期5年。区人大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届区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增加1次全体会议,选举普陀区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区十届一次至三次、十一届一次至五次、十二届一次至五次和十三届一次人代会均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上一年财政决算和当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从十一届四次人代会起改为听取和审议区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区十届二次、十一届四次和十二届四次人代会还分别审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九五”和“十五”计划纲要。在区十一届一次、十二届一次和十三届一次人代会上,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十届四次、十一届六次、十二届六次人代会分别选举产生普陀区出席市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一节 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 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4月13~1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8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何全刚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效良作的区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伯强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力群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海林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和委员19人;何全刚当选为区长,徐柏章、莫德尧、皋玉凤、朱元旦、金长荣当选为副区长;周力群当选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局宝田当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全体会议 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11~16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6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何全刚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徐柏章作的区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军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力群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局宝田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区经济和社会“八五”发展计划纲要。市委书记、市长朱铬基于3月14日下午会见全体与会代表,并作讲话。朱镕基希望领导干部要多到群众中去,人大代表要支持干部去干实事,不要讲空话。
第三次全体会议 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18~2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6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何全刚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徐柏章作的区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军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力群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局宝田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市长黄菊出席会议开幕式并作讲话。黄菊对普陀区90年代的发展提出3点建议:一要找准位置、调整结构,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协调,步子更快;二要结合普陀区的特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出自己筹措资金的路子;三要两手抓,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区的经济发展的同时抓社会发展。
第四次全体会议 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月12~14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45人。会议审议通过区“八五”后三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选举上海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人。
第二节 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4月16~2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31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区长徐柏章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莫德尧作的区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军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力群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局宝田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20人;徐柏章当选为区长,张克明、李德润、陈心田、司家和、白文华当选为副区长;曹玉茂当选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乃保当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全体会议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7~1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30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徐柏章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军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市长黄菊以市人大代表身份列席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参加曹杨地区代表团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次全体会议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7 ~1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8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徐柏章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军委托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
第四次全体会议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6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9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草案)。会议补选谈柏元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补选胡延照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第五次全体会议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7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
第六次全体会议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月6~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69人。会议选举上海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人。
第三节 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24~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7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14人;胡延照当选为区长,张克明、陈心田、陆永新、胡秉忠、包建强当选为副区长;曹玉茂当选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乃保当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全体会议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2月28日~3月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5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补选陈心田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全体会议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2月29日~3月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8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第四次全体会议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20 ~24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6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乃保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审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草案);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第五次全体会议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3月5~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4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胡延照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谈柏元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茂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周越强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会议补选曹玉茂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补选石彩英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越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次全体会议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6~2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37人。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选举上海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人。
第四节 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 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25~30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27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区长胡秉忠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区长张克明作的区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谈柏元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石彩英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越强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的会议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和委员17人;胡秉忠当选为区长,蔡志荣、柴晓苗、陆永新、包建强、陆月星当选为副区长;石彩英当选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周骏如当选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