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消防监督

 公安普陀分局消防监督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宣传、队伍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效控制火灾发生,减少经济损失。

第一节  消防管理社会化

 

1991~1992年,调整充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委)及长风新村、胶州路、东新路、宜川路、曹杨新村、石泉路、长寿路等7个街道防委机构成员,健全区、街道两级防火安全组织。1993年,对区防委,14个街道、乡、镇防委(办),区消防联防大队作充实调整,并由区政府发文,确立区、街道、乡、镇各级防火领导体制。

1994年,针对企业体制转换,内部防火组织被撤销或兼并的情况,区防委根据市防委要求,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予以消防登记。同时,各级政府与下辖部门开展消防签约:由区防委主任与确立的区属164家重点消防单位法人签订《消防责任书》,各街道、乡、镇防委(办)与所辖的企事业单位法人签订《消防责任书》,各企事业单位内部则由单位法人与下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开展责任签约,实行逐级负责,责任到人。1995年,开展创建“119”规范小区、创建家庭防火员活动(下称双创活动)。至年底,全区有3个“119”规范小区被评为区先进小区,2个街道被评为“双创”先进街道。

1996年,进一步调整区防委组成人员结构,将各街道、镇分管领导和不同行业具有代表性的领导增补为区防委成员。在全市各区中首先建立消防协会分会,发展团体会员40个,会员86个,为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服务。是年4月26日,召开普陀区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大会,全区各居委会相继成立义务消防队,5.35万家庭防火员接受消防知识培训。同年,按照市政府、市消防局要求,向全区8.1万户居民家庭配发家用灭火器,超标准完成市政府实事工程。1997年,对全区2800个“三小”(面积小、规模小、人员少)单位建立档案,为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器6万只。1998年,全区146个区属重点单位的法人代表及所有街道、镇分管领导与区防委签署《防火安全责任书》,并实施交纳风险抵押金措施,强化法人代表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性。

2000~2001年,着力抓好消防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派出所(警察署)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公安派出所(警察署)依法监督指导全区的消防工作,街道、居委会消防工作薄弱状况得到改观。2002年,根据公安部要求,对区属重点单位进行调整及重新确定,确定786个区属重点单位并建立电子档案。2003年,在重点消防单位着手进行城市火灾报警联动系统的安装联网工作,年内开通5家;完成为1560户老式居民住宅楼居民配备逃生绳的市政府实事工程,并为26幢老式居民楼1063户居民安装简易喷淋设施。

 

第二节  消防宣传与培训

 

1991年,上海市设立首届“119”消防宣传活动日。11月9日,公安普陀分局组织600余人,14辆宣传车,在各街道的闹市地段设置1个中心宣传点、19个分点,共拉出横幅484条,张贴标语1600条,展评黑板报588块,自制各种消防宣传资料25000条(份)。1992年4~6月,举办首届居民家庭消防知识大奖赛,参赛者5000余人。同年,举办第二届“119”消防宣传活动日,展评黑板报500块,在市板报宣传评比中获最佳优秀奖。

1994年,在沪西工人影剧院、沪西工人文化宫、春明粗毛纺织厂先后召开3次火灾现场教育会,以及其他防火工作会议45次,2万余人参加会议受到教育。1995年,结合第五届“119”消防日活动,组织119个家庭防火员参加长跑比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1996年,开辟普陀有线台《消防119》专栏。

1998年8月28日~9月9日,在全区范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万人轮训、千人宣传、百家承诺”活动,提高全区整体防御火灾能力。2000年,针对区内大型卖场多、人员集中、存放物资价值高、可燃物多等特点,在农工商超市118店举行大规模的“大型卖场灭火演习”。为培养学生逃生自救能力,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宿舍楼内进行“学生宿舍楼逃生演习”。2003年10月23日~11月5日,大型消防滑稽戏《吉祥坊风波》在区巡演21场,观众2.1万余人。

 

第三节  消防监督与检查

 

1991年,公安普陀分局消防部门严格建筑项目立项、危险品经营、大型场所开业消防安全的许可和审核,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违章和处理火灾事故。1992年,区防委领导带队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突击抽查十余次。1993年,根据市政府、市防火委要求,开展对民防工程、高层综合楼、农村仓库等三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隐患。同年2~5月,开展确保首届东亚运动会安全的专项检查。

1994年,根据市防火委要求,开展农村仓库、农村化工企业和“三资三产”(独资、合资、合作和第三产业)专项治理,将全区980余家“三产”单位和135家“三资”企业分成重点消防单位和一般消防单位两个层面,对企业的法人代表、防火负责人专门进行培训。同年6月,首次对区境内第一批市属“三资三产”消防重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其中4家被批准为市级先进“三资三产”企业和优秀法人代表。1995~1997年,先后开展10次(1995年3次、1996年3次、1997年4次)代号为“红色旋风”集中执法行动。其中,1997年,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七一”香港回归、八运会、中共十五大、第四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暨首届中国花卉交易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

2000年,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区劳动局、工商部门组成8个组,对全区600余家三小企业和化工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2001年,围绕APEC会议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确保全区无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无爆炸事故,无人员伤亡,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要求,在加强消防检查的同时,开展对非法建筑、地下人防、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涉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03年,分别与926家公众聚集场所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对消防检查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单位予以整改、处罚,强化消防管理。

 

第四节火灾事故选录

 

1991~2003年,普陀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中,主要原因有电器设备老化、员工操作违章及液化气泄漏等。

1994年1月30日12时20分,沪西工人影剧院二楼发生火灾,火灾由电器设备老化失效引起。消防部门出动消防车15辆,消防人员200余人灭火抢救,至13时1分大火扑灭,造成财产损失82.89万元,无人员伤亡。1997年8月,普陀区科技馆内的上海复星高科技有限公司因员工违章吸烟引起办公场所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25.14万元。1998年10月,长风地区上海化学试剂一厂因员工违反操作规定引起反应塔压力过高爆炸起火,直接财产损失达25万余元,无人员伤亡。2001年5月14日,金沙江路196号湖南农家餐馆发生爆燃事故,餐馆两块面积为6平方米的玻璃被炸裂飞至马路中央,所幸当时无行人未造成人员伤亡。爆炸原因系液化气钢瓶橡皮管质量未过关(该店使用的液化气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属非法液化气钢瓶),造成液化气泄漏起火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