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普陀分局治安管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开展扫“六害”斗争,整顿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稳妥处置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依法行政,严格治安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健全治安防范网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
第一节 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人事、劳动分配等制度的改革,区境内多种新旧矛盾交织,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非政治性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和突出内源之一。1991年起,公安普陀分局把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闹事苗头列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遵循“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妥善处置”及“三个慎用”(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性措施和慎用武器警械)等综合处置原则,为全区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1991~1992年,区内出现滞沪的新疆支青进行集会、串联、集体上访,酝酿闹事等情况,公安分局组织力量,加强布控,配合做好教育疏导、分化瓦解工作,有效维护地区稳定。1993年,针对普陀区承接东亚运动会拳击比赛、社会各方面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全年共化解突出矛盾12起。1994年,公安部、国务院先后颁布《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信访条例》,公安分局制订《信访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信访工作原则、内容、受理、办理及控告申诉案件流程,建立领导双周接待日等工作制度,信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法制轨道。同年,在平江地块改造动迁过程中,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同,劝阻、缓解和制止、平息群体性闹事苗子14起,圆满完成拆迁保卫任务。1995年,成立协助动迁的治安管理工作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动迁户的思想疏导和各种矛盾的缓解工作,确保重大市政工程顺利开展。1999年,在上海最大的旧区改造“两湾一宅”动迁工作中,参与调处各类纠纷矛盾156起。同年,按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开展“110信箱”信件查处工作,对市公安局确认下转的“110信箱”信件作为指令性工作予以处理。2001年,为确保国庆节和APEC会议期间的社会稳定,公安分局有效缓解一些突出的信访矛盾。及时排摸控制可能危害APEC会议安全的重点人员和突出群体性矛盾,确保会议成功,为此,治安支队获市公安局集体三等功。2002年,公安普陀分局信访办获区信访办、文明办授予的“文明窗口”称号。
第二节 治理社会秩序
1991年起,公安普陀分局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六害”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1993年,贯彻全国“扫黄”工作会议精神,侦破一个由30余人组成的非法运输、批发、零售淫秽和非法出版书刊的犯罪团伙,缴获淫秽非法书刊1.8万册,得到全国“扫黄”办的表扬。同时,公安分局根据“什么地方治安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什么地方”的原则,集中优势兵力,整治治安顽症。1994年,对312国道、三源路“旅馆街”、潘家湾地区、曹安路等地段的大型市场以及外来人口集居地持续不断地展开大小规模整治行动300余次,处治罪犯1113人,使哄抢、敲诈、贩吸毒、盗窃窝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1995年1月,先后查获2个贩卖盗版VCD,CD碟片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人,缴获盗版碟片2万余张,其中淫秽碟片3007张,被市公安局评为破案“十大精品案件”。同年,开展以摧毁外来犯罪团伙及其窝点为重点的“11·7”太平桥战役,以整治个体旅馆为重点的潘家湾战役,以大洋桥地区为重点的“6·26”禁毒战役以及以燎原影都为重点的夏季扫黄战役等,均取得较好战果。
1996年,在广东、浙江宿阳两地捣毁两个经营制作淫秽、盗版光盘和印刷假机动车通行证的黑窝点,得到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和市公安局领导表扬。年内,还破获一起由一名境外黑社会分子组织的卖淫案,成为全市“反黑”典型案例。1998年,破获玫瑰园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受到中央“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等8个部委办的联合表彰。1999年,破获1起贩卖淫秽碟片15200余张、盗版碟片4200余张的重特大案件,全国“扫黄”办《快报》转发此案的破案情况。
2000年,侦破以柯某为首的特大贩卖淫秽光盘案,受到全国和上海“打非扫黄”办公室表彰,捣毁光彩市场17个地下批发盗版光盘窝点,缴获盗版光盘16.6万张,受到上海“打非扫黄”办公室表彰。2001年,侦破全市年度最大的贩卖淫秽物品案,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同时,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治安情况,每年确定市级和区级两个等级的重点地区治安,加强治安整治。年内,公安分局确定1个市级和6个区级重点地区进行大规模综合整治,使重点地区治安面貌明显好转。
2002年,将市级治安重点复杂地区真如镇刘家宅和甘泉路街道双山路、宜君路周边,曹杨八村周边地带“地下毒品交易点”作为整治重点,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落实综合治理长效措施,3个重点整治地区的治安状况均有明显改观,通过市公安局验收。2003年,集中整治石泉地区郑家宅周边来沪人员招嫖、贩黄等突出治安问题。是年,郑家宅地区刑案发案数比上年下降75%、八类案件下降50%、人室盗窃案下降50%、治安案件下降47%,群众满意率普遍提高。同年,在强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结合治安管理、节日保卫工作、专项治理以及集中收容行动等方面,公安分局会同区民政部门做好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无合法身份证明、无合法经济来源、无固定在沪住址)盲流人员工作;落实各项相关措施,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治工作。
1991~2003年,送精神病医院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17人。广泛宣传《犬类管理办法》,加大捕捉无证犬力度,加强犬类管理,有效预防无证犬泛滥和狂犬病的发生,共捕捉无证犬11059条。
第三节 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
1991年起,公安普陀分局对全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同时,整顿废旧行业营业秩序,在各废旧行业店(站)建立凭证收购、收购可疑物品登记等制度,堵塞盗窃销赃渠道。1995年,在全市率先将全区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经营单位的所有调查统计数据资料输入电脑管理。1996年,在全市治安系统率先组织开展“行业场所分类治安管理竞赛活动”,此举得到市公安局肯定并召开现场会推广。同年,在全市率先成立普陀区治安管理协会,负责研讨探索行业场所的管理办法。
1999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行积分制考核办法,推进行业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的落实。2001年,开展印刷业专项清理整顿,核查有证印刷单位259家,其中限期整改12家,取缔无证经营印刷点5个。有效遏制随意设点、无证经营的现象,促使区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节 社区治安防范
1991年,公安普陀分局注重加强安全小区建设,有效地维护社区的治安稳定。1993年,群防群治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2341人(次),54个居(村)委被评为区级安全小区。1994年,全区有安全小区103个。1995年,有76个小区达到市级安全小区标准,创建数列全市第二。1996年,公安分局开始“264”基础防范设施工程建设(全区共有264个居、村委,每个居、村委每年完成1项安全防范设施,故称“264”工程),要求每个社区民警督促、协助责任区居、村委落实一项防范实事项目。年内,共完成“264”工程331项;申报创市级“安全小区”105个。
1997年5月,增设社会治安防范办公室,积极推行“264”工程再建设,即全区264个居(村)委各自要继续落实一项防范实事项目,年内共建成378项。同年,安全小区创建总数200个(其中市级100个,区级67个,街道、镇级33个),覆盖全区70%的居(村)委会。1999年,为有效减少机动车被窃案件,全区162个居民住宅小区实施机动车进出登记发牌制度。2000年,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实施“训导制度”,全区被列入“训导”的青少年231人,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日报》等报刊为此作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