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
1996年6月,为做好刑事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成立普陀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安帮办)。1999年6月,区司法局开始承担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安置帮教工作。2000年,区安帮办进行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登记,制订工作计划,成立协调小组和拟订街道、镇两劳帮教工作细则,完善各项工作制度。2002年,开展对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普查工作,设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对“人户分离”情况展开调研。成立普陀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各街道、镇成立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级帮教网络,发展帮教志愿者2183名,制订相应职责与制度。
2003年底,全区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有2532人,申报户口2474人,就业人数1362人,已采取帮教措施2420人。根据“六必”(出狱必接、监所必访、户口必报、有困难必帮、情况必知、重点对象必控)工作要求,区安帮办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对重点对象,做到“必接”和“必访”;对“必控”对象实施“多对一”的方式给予帮教,对一般人员实行志愿者“一对一”帮教。同年,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30余人。全区安置率达66.39%。
第一节安置和帮教
1999年,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23.27%。2000年,与即将刑释解教对象65人在大墙内结对帮教,在全区举办禁毒法制教育片巡映。2001年,对刑释解教人员312人进行走访,对无正常职业的刑释解教闲散人员和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对象12人,落实专人重点帮教。先后4次组织志愿者前往上海市监狱、戒毒所、劳教所与57名刑释解教对象开展结对帮教活动。2002年,新收刑释解教人员524人,帮教率94%。组织志愿者到白茅岭、军天湖及全市11个监狱、劳教所开展面对面帮教。
2003年,对25岁以下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专项帮教活动,为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子女读书助学金6900元。是年,建立上海市曹安市场和帮帮诚信公益服务社等4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30余人,安置率66.39%。
第二节社区矫正
2003年11月,成立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普陀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局、工商分局、社保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负责组织管理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道、镇司法科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刑罚顺利实施。社区矫正主要包括组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志愿者帮教、帮助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同年12月,全区有矫正工作对象(服刑人员)351人,其中缓刑147人,假释69人,监外执行15人,剥夺政治权利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