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制宣传教育

1991、2003年,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结合普陀区实际,确定重点,制订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法规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进行了“二五”、“三五”、“四五”3次普法宣传,收到一定效果。

 

第一节“二五”普法

 

1991年,司法局与区委宣传部制订《关于在普陀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实施规划》。“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抽选公、检、法及有关执法部门领导20余人组成普法讲师团,负责进行普法宣传。普法宣传在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寿路街道进行试点,是年12月举办第一期处级干部普法培训班。1993年,“二五”普法以专业学法为主,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学习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机关每月末的周六学法日制度和普法工作会议制度。将学习《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经济法规列入“二五”规划。

1994年7月,成立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陆永新任组长,区政法办、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领导任副组长。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法制宣传办公室(简称法宣办),设在区司法局。同年,组织学习“六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在区委党校举办处级干部培训班。组织有2万人参加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编写印发宣传资料8000份。

1995年,开展“二五”普法总结表彰活动,宣传桃浦镇、区教育系统、区个体协会等普法先进经验。桃浦镇被评为全国“二五”普法先进集体。采用电视短片、普法巡礼成果展、法制征文活动等形式总结普法经验。“二五”普法期间,桃浦镇制订并实施《桃浦镇依法治镇规划》。建立村、队、企业、公安派出所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企业建立外来人员团支部、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实行自我管理。在“二五”普法期间,桃浦镇先后对居住区内的外来人员1.2万余人进行法制教育,考试合格者93%以上。

 

第二节“三五”普法

 

1996年起,全区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是年4月3日,成立区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同年7月,成立以区委副书记陈先国为组长,由区人大、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财政局、工会、青年团、妇联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三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同年8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本区内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区各大口、街道、镇均制订规划,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立由公安、司法、工商、教育等部门20余人组成的法律宣讲团,全区建立300余人参与的法制宣传员队伍,确定工商普陀分局等11家为试点单位。

、“法进社区”、“法进家庭”活动

 

广泛推进“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1996~2000年,普陀区结合“3·8"妇女维权宣传日、"3·9”交通管理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5·1”劳动法、"5·5”交通法规宣传日、"8·16”依法治市日、"10·1”国旗法、11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月、12月宪法宣传周等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引向深人。长寿路、甘泉路、曹杨新村、宜川路、石泉路、真光路等街道5年来在“法进社区”、“法·”活动中颇有特色。市民学校、外来人员学校、夜门诊、地区法律志愿队、小小法律通、老妈妈说和团等活跃于各个社区角落,发挥了显著的普法宣传教育作用。1995年10月,宜川路街道泰山一村居委会开设“夜间法律谈心活动”。“三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谈心小组中,制订每月学法制度,开展谈心普法,依法解难。1997年12月,该活动在宜川路街道20条里弄全面推开。

二、“法学苑”建设

1998年1月16日,占地100平方米、耗资40余万元的普陀区图书馆“法学苑”建成。内设阅览室、小型电子电脑阅览角。“法学苑”有全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法律工具书近300种,法律书籍数千册。读者在此可查询国内所有法律法规以及世界32个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40余个行业分门别类的法律法规。“法学苑”定期设置专家坐堂、开展专题咨询服务、举办法律之友沙龙,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为普陀区“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三、重点对象学法

“三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以及外来人员。1997年,对15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998年4月3日,区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区委党校挂牌成立,该中心系市区首家成立的专门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的机构,受普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是年,对全区国家公务员2228人分9期进行法制教育轮训及考试,举办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科技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技工学校班主任法制教育培训,调解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干部及讲师团法制教育培训,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法制教育培训等各类培训班37期,接受培训共6490人次。同年,工商普陀分局举办企业法定代表入“十法”培训班,至1999年底,共举办89期、19391人次。五年中,多次举办处级干部双休日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在处级干部进修班中安排法制讲座,各委办局、街道、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也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处级以上干部接受“三五”法制宣传教育350人。同年,制订《关于在本区职校学生中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的工作意见》,确定在区职校一年级法律课程中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由区司法局出题进行统一考试和发证。在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制订法制教育计划,开设法制教育课。同年11月30日,区司法局、教育局、法宣办、青保办联合举办普陀区中专、职校、技校三校学生法制演讲比赛。2000年6月,全市首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光盘在曹杨职校录制。

指导、督促对外来流动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约有8.5万外来人员接受法制培训,近8万人领取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培训合格证.全区5家市级“千校百万”试点单位也逐年分期分批对外来务工青年进行法制培训。1996年11月全市首家外来流动人员家长学校在普陀区桃浦镇正式成立。家长学校每两月授课1次,授课内容包括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行为、教育和矫治有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学生、青少年自我保护等。每年春运期间,在上海西站设宣传点,开展春运法制宣传,司法局连续8年获区春运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评比、表彰

1996~2000年,全区26个部门和各街道、镇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接受“三五”法制宣传教育25万人。2000年,开展“三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活动。全区40余个委、办、局、街道、镇开展自查、互查,并组织抽查,完成区“三五”普法工作总结。经评比,全区8个集体、13人分别获市先进称号,27个集体、59人以及19名普法工作者获区“三五”普法先进称号。区法宣办获“以科学、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跨入新世纪”活动优秀组织奖。2000年6月,区法宣办编写《普陀区“三五”普法学法用法文集》。2000年11月,区司法局举办“三五”普法电视专题短片评比和普法成果版面展评活动,收到参赛短片8部、版面70余块。经评选,甘泉路街道《小小法律服务热线,走进寻常百姓家庭》和教育局《走向新高地》获短片一等奖。区卫生局、公安分局获版面一等奖。其中甘泉路街道电视短片获市电视专题短片评比三等奖,桃浦镇《小镇故事多》等4部短片获市优秀奖。“三五”普法期间,桃浦镇注重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先后制订《桃浦镇房屋租赁若干规定》等5个文件,各村也相应制订村规民约,建立起“大堂式”治安管理模式,与区检察院联合在全市率先创建桃浦镇外来流动人员家长学校和桃浦社区依法治企联席会议制度,推行错时工作制。先后举办12期外来人员法制培训班,对2600余户房屋出租人进行培训和考试,拆除违章建筑4万平方米,外来流动人员犯罪率逐年下降。继“一五”、“二五”普法后,2000年,桃浦镇第三次荣获“三五”普法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第三节“四五”普法

 

一、全面启动

2001年,成立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叶维华任组长,在“三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基础上新增区商委、经委、建委3个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和各大口也相应地充实调整原“三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制订《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区法制宣传教育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关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的意见》。2001年10月24日,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关于普陀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2月4日,举行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启动暨区法制讲师团成立仪式。

二、“法进社区”和专题宣传活动

2001年]2月29日,区首家面向社区的公益性学校——长风新村街道社区学校成立。2002年,“法进社区”工作的重要阵地在社区学校。组织召开社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研讨会,制订《关于在“社区学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社区学校普法目标、对象、内容等。向社区学校赠送法律书籍,聘请法制教师,定期开设法制培训课程。街道、镇在社区学校开办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开展暑期青少年法制宣传讲座,放映法制教育片,开展法律咨询、案例分析报告会等,使居民掌握与生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2003年,组织开展法进社区“十个一”活动。活动以基层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为载体,社区学校为阵地,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居委会、社区学校签定结对共建协议书。同年10月,组织“法进社区”成果展示活动。2001~2003年,区法宣办组织举办春运法制宣传、抗击“非典”法制宣传、禁毒法制宣传、依法治市宣传日等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专题宣传活动90余次。每年12月,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包括举行中、小学生“学习宪法、捍卫宪法”宣誓仪式、区委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全区居民中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

三、重点对象学法

2002年,区法制宣传办会同18个职能部门联合制订领导干部等6个重点对象学法配套文件。领导干部以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预防犯罪,规范行政行为》为基本教材,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自学内容,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将学习情况记人普陀区领导干部学习记录册。同年,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4期,处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在党校接受法制培训148人。2003年,区法宣办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制培训制度及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举办新一届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法律知识培训班,举办中心组学法活动、处级领导干部双休日法制讲座和处级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至2003年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2100余人参加行政诉讼证据法则、行政诉讼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制作等内容的培训,组织公务员854人参加“依法行政和WTO基本知识”培训和统考,组织法人代表和企业经营者3818余人分批参加普法培训和考核,组织中专、职校、技校学生2500余人参加法制课程考试。同时,组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近3000余人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并取得普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