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老龄工作

1991年起,区委、区政府将老龄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2001年,编制《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2002年,制订《实施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责任分解意见》,有步骤、分阶段逐一落实各项目标。2003年,制订《进一步加强本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普陀区老龄工作提供思想、组织和制度保证。

 

一节老年教育

 

为满足老年人求知、求友的精神需求,1991年7月,区老龄委与区老干部局等5个单位联合举办老年书画展,参展作品百余幅。1994年,区老龄委召开全区老年教育工作交流会,并建立区老年教育联席会议制度。1999年,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挂帅、区教育局牵头的区老年教育指导中心,先后建立普陀区老年大学、普陀区老干部大学、上海市退休职工大学沪西分校。各街道、镇在社区学校中开设老年学校13所,成立老年分校123所,为社区开展老年教育提供固定场所。2000年起,在区文化馆、长风公园、区敬老院等处相继开设区老年大学分校。区老年大学因需施教,开设书法、绘画、歌咏、艺术、外语、保健等7大类24门学科,有学员4.44万余人,占老年人总数26.98%。并在此基础上,组建老年艺术团和书画社,成为老年人展示艺术才能的舞台。

2001年,制订《普陀区创建合格老年分校的标准》、《关于创建示范老年学校的基本标准》、《关于创建居(村)委示范老年分校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办学。2002年,召开区老年教育工作会议,并举办老年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有1200余件书画、摄影和竹刻、根雕、编织等工艺品展出。2003年9月,召开创建示范老年分校命名表彰会,12所老年分校被评为区示范老年分校。2003年,区老年大学被评为上海市老年教育先进集体。

 

节老年文体活动

 

1991年起,区内老年文体设施逐步完善,活动丰富多彩,多次在市级比赛中获奖。在区文化馆、沪西工人文化宫、区图书馆中均设有专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和设施。全区205个居委会都建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健身等活动,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1992年,举办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有122支运动队,1400余名运动员参加十余项竞赛。1993年,全区13个街道、镇组成21支队伍259名运动员,参加市第四届老年运动会15个项目竞赛,获3项个人冠军,2个团体名次。1994年,区老龄委组队参加上海电视台举办的老年服饰展示初赛和复赛,获优胜奖。

1998年,成立区老年艺术团,30名团员均具有舞蹈和时装表演特长。组团后参加市、区各项文艺展示表演,在2000年上海市中老年健身舞蹈大赛中,以优美的舞姿展示普陀老人的夕阳风采,获“优秀组织奖”和“青春活力奖”。2001年,区老年艺术团获上海市第四届“福寿杯”中老年服饰风采大赛三等奖,上海市中老年舞蹈大赛银奖、铜奖,市健身操比赛第二名。2002年,在上海电视台举办的正大综艺新春秧歌五星奖擂台大赛中获冠军。

2003年,制订老年健康型社区创建标准,并在真如镇开展创建健康小区试点。同年,全区建成社区健身苑8个,居委会健身点238个,并为街道、镇配备社区老年体育指导员,开办科学健身、保健拳操、体育舞蹈等培训。敬老节期间,区老龄办和各街道、镇举办“枫叶正红”——普陀区创建老年健康型社区展演活动,充分展示老年人的晚年风采。

 

第三节老年维权

 

1991年起,全区老年维权工作通过宣传、贯彻《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开展两年一次“两奖一评”(“精英奖”、“金榜奖”和评先进)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1994~1995年,各街道、镇老年人保护组织受理涉老住房纠纷等投诉960余件,调处900余件,调处率95%,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区老龄委加印2. 1万余份下发社区,供学习宣传。1998年起,建立由公安、法院、房产、司法、妇联、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律师参加的每月一次联合接待制度。为使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制订《敬老居(村)委会评估标准》。2002年,区老龄办召开普陀区敬老居委会、村委会命名表彰大会,长寿路街道陕北居委会等30个居委会被评为2000~2001年度区级敬老居委会,长征镇真北村村委会被评为敬老村委会。同年,开展老龄系统先进评选活动,共评出市“敬老好儿女”金榜奖13人、“老有所为”精英奖9人、区“敬老好儿女”金榜奖32人、“老有所为”精英奖40人、“开拓老年事业”先进集体15个。

2003年2月,区老龄办与区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3年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障联合接待的通知》,加强对社区老年人和妇女开展法律宣传和提供咨询服务,至年底联合接待295人次,涉老纠纷接待受理1477次,调处1347次,调处率91%。同年11月,举办老年维权工作培训班,以案说法,提高老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

 

第四节老年服务

 

1991年,政府推出“社会一条龙服务”,向年满70岁的老人发放优待证近4000张,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及免费服务。1998年元旦、春节期间,348个单位7183人次参加“一条街”为老服务活动,服务项目9432项,接受服务的老人有14877人次。1999年,有12家企事业单位被命名为上海市第一批“爱心助老特色基地”。依托社区医院开展助医活动,全区10所医院开设义诊门诊,对困难老人提供“四免”服务(免挂号费、免诊疗费、免注射费、免化验费)。2003年6月,有7家企事业单位被评为市级助医助养先进集体,6家企事业单位被命名为上海市“百佳”爱心助老特色基地,69家企事业单位被评为“上海市爱心助老特色基地”。

 

第五节星光计划

 

2001年,实施由民政部倡导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同年,“星光计划”资助120万元,改扩建薄弱敬老院5所。2002年,7所薄弱敬老院改建项目列入“星光计划”。同时,街道、镇新建标准化居委会老年活动室19个,示范型居委会老年活动室7个。政府补贴63.3万元,为405名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809户老年人家庭安装“安康通”紧急援助呼叫器。2003年,按照规范化建设、多样化服务、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原则,新建社区学校“星光老年之家”10个、老年活动室62个;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4644人次,完成“安康通”安装650台,并筹资596万元,改建曹杨、曹安等7所薄弱敬老院,新建宜川泰山敬老院和沙田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2001~2003年,通过街道、镇财政投入和社会募捐、企事业单位出资等途径,共投入5027万元,改造薄弱敬老院15所,建成示范性老年活动室21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55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个。在街道、镇的社区学校中建立星光老年之家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