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区服务

1991年起,区委、区政府坚持把社区服务工作当作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大事来抓,发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作用。社区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以区为龙头,以街道为主体,以居委会为依托三个层次的社区服务系列化、网络化体系。

 

一节社区服务中心

 

1992年,区政府将社区服务列入政府实事项目。1994年,区的14个委、办、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成立普陀区社区服务中心(全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由区民政局全额拨款),加强全区社区服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工作。1996年,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牵头的区社区服务协调委员会,把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区的发展规划,列入创建“文明小区”、“敬老小区”、“社区服务示范居委会”评比内容。全区15个街道、镇先后建立街道、镇社区服务协调委员会,270余个居委会成立社区服务协调小组,制订社区服务实施意见,把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人。2003年,根据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全区9个街道、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200多个居委会成立社区服务分中心。同时发动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驻区单位相继建立社区服务网点100多处,不少单位的内部服务设施向社会开放,在全区形成自我服务、互助服务的运行机制。

 

第二节社区服务项目

 

按照居民需要就是社区服务市场的原则,不断调整充实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1994年,根据区内老年人口多、小型家庭多、社会需求多样的实际,各街道、镇发动社区志愿者以邻里互助的形式开展承包服务,建成136户家庭敬老室;办起周到便捷的“生活代办服务”,有代买粮油、蔬菜,代送儿童、幼儿上学人托,代请保姆等20余项服务。并形成对优抚对象无偿、对生活困难者低偿、对一般居民有偿的“计时服务”和“有事请找服务中心,一定把服务送到家”的预约服务。至1996年,通过社区服务渠道为900余名行动不便的老人建立家庭病床,为142名孤老建立家庭敬老室,为572名老人和2000余名中小学生解决吃饭难,为1016名特困老人建立614个关心组,200多名双孤老与居民或单位结对,为3. 1万多户提供“代办服务”。在3624个楼组中开展小事不出楼,有事大家帮活动。全区有13个路段建立社区服务一条街。1998年,社区服务进入“三网联动”(社区服务热线电话网、社区服务电脑网、社区服务实体服务网),全区共设社区服务热线电话100余门,区、街道、居委会共设社区服务信息化联网电脑469台、社区服务电脑亭40个,为居民提供衣食住行、文化娱乐、招聘求职等各类信息。成立居委会服务队和志愿者服务队300支,有各类社区服务志愿者8万余人,其中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占10%

2001年5月,在全市成立第一家区级民间组织——上海普陀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同年7月,成立上海普陀区民欣乐助老服务中心,在9个街道、镇设立民欣乐助老服务站,吸纳“4050”下岗、待岗人员,以“五个统一”(统一品牌、统一服饰、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发证)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和就近、便利的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区民政局拓展民间组织服务功能,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由民间组织或个人为社区居民提供必要的各类服务。先后培育和发展了普陀区长征镇社区服务中心、普陀区真如镇社区服务中心、普陀社区服务信息中心、普陀区民欣乐助老服务中心、普陀区民欣乐家政服务中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3年,全区9个街道、镇建立老人服务站175个,为200名孤老成立199个孤老包护组。社区服务热线共接听社区居民电话4万余人次,处理率98%,满意率95%。出资192.58万元,为12247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2200余户居民提供“生活代办”等各类家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