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宗教事务

普陀区内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宗教团体和活动,全区宗教事务由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具体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1991年起,对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同时展开对宗教信徒尤其是青年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政策宣传和引导,使他们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融入和谐社会,成为新一代爱国爱教人才。1998年I月,国务院授予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进集体。

第一节  政策宣传

1991年4月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普陀区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海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区宗教事务提出要求。区四套班子领导,各委,办、局,街道、镇领导和统战干部、区属各单位领导等180多人参加会议。1994年2月22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宗教局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1997年3月1日,是《上海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日。全区各街道、镇均设立宣传站、点,运用广播、黑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市民进行宣传。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也同时开展宣传《上海宗教事务条例》活动。1999年起,每年3月1~7日,开展区宗教法制宣传周活动。2000年3月5日,市民委、市宗教局的领导和市内10个区的民族宗教办同行,到区参加长寿路街道宣传点活动,并出席长寿路街道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座谈会。2002年3月1~7日,组织区宗教界人士学习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领会贯彻讲话精神。

第二节  依法登记

1994年11月~1995年5月,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全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1995年8月24日,区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总结暨发证会议。会上,玉佛禅寺、真如寺、沪西清真寺和基督教普安堂等4个宗教场所领取准予登记证书,并向基督教桃浦堂、基督教桃浦新村聚会点和基督教真如聚会点发放临时登记证书。1998年3月起,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玉佛禅寺、真如寺、普安堂、圣母圣心堂先后获首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2000年1月19日,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对6个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非正式登记的简易活动点进行年检。2003年,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区内9个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年检,并推选玉佛禅寺、真如寺、基督教普安堂、沪西清真寺为年检合格优秀达标场所。

第三节  主题活动

1995年,为纪念反法西斯战争和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在全区神(圣)职人员和青年教职人员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997年5月1日,真如寺举行为期18天的迎接香港回归华严法会。1999年,区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回顾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区内宗教活动日益兴旺的形势,激发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爱教热情。是年5月9日,区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严厉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野蛮袭击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罪恶行径,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副主席胡锦涛的重要讲话,拥护政府发表的严正声明。同年9月,区委统战部主办国庆50周年书画摄影展,宗教团体有13幅书画和21帧照片参展。2001年3月19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召开宗教“反邪”座谈会,区各宗教团体、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