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商引资

随着普陀区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招商引资及其成效已经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抓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991年,外省市到区兴办的各类企业214家,注册资金1.5亿元。1998年起,招商引资步伐加快。1998~2003年,共引进内资企业4074家,注册资金130.21亿元,其中包含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知名企业和优质项目。五年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和项目经过扶持不断发展壮大,逐年进入产出期,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市外企业的税收逐年递增,比重逐年增加,已从1998年的65%上升至2003年的75%。

第一节  机构

1998年4月,普陀区招商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同年5月,区招商办正式办公行使职能。职能是在区招商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全区的招商引资进行管理协调,负责全区招商信息收集和汇总,招商资源疏理和整合,重大项目跟踪和协调,研究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和举措,参与重大项目洽谈。

1999年7月,区政府增补各街道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招商引资的领导作为区招商办兼职副主任。2000年11月,区政府调整招商办兼职副主任,调整后的兼职副主任为20人。区下辖9个街道镇及经委、商委、科委、劳动局、民防办等有关部门增加了招商人员的配备,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并调拨专用经费,配备车辆、电脑等。制订工作职责和招商指标,明确考核奖惩办法。

第二节  服务

一、制度

1991年起,全区改进审批方法,公开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措施,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和适合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1998年起,围绕企业的前期引进,扎根发展,重点建立三项制度:

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属支撑型、功能型、连锁型、科技型和物流型的企业和项目,引进单位在签约后,用书面形式报告给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并视项目进度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指导服务。

企业(项目)在办证办照或建设过程中,按照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涉及的部门,分别由招商办或主管部门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重大问题由区领导亲自召集,对协调决定的事项,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责成有关部门办理。

对每个重点企业和项目,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全过程跟踪,及时了解投资单位情况、办证办照手续进展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展情况、职能部门指导服务情况等,全过程跟踪、协调、服务。

二、措施

1998年初,普陀区提出“服务是普陀第一资源”的理念,并在全区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年底,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国内合作工作,区领导提出:要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使之真正成为普陀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一种资源,一个理念,一项优势;要把改善服务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有力契机,服务全国的自觉行动和加强国内合作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机关工作的办事准则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委办局和街道镇联系实际工作,对强化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区上下形成“服务全国”的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氛围。是年起,全区建立招商协调员、联络员和统计员三支队伍。协调员即在计委、建委、工商分局、税务分局、文化局、房地局、环保局、市容局、规划局、建管办、卫监所、烟草专卖局、消防支队、科委、体委和公安分局16个行政审批、执法部门,各确定一名干部,负责企业、项目引进过程中涉及本部门范围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络员即在全区9个街道镇和经委、商委、科委、劳动局、民防办共14个招商责任单位指定人员,负责招商信息的沟通和招商资源的整合,负责对本单位引进企业的联络服务工作;统计员是在从事招商引资数据统计分析的过程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

1999年9月,区政府发文,要求对重点企业、项目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注册等相关手续的过程中,由区招商办核发“绿色通道卡”,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持卡单位提出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给予特别通道服务。至2003年,共核发“绿色通道卡”42份。

第三节  方法

在招商引资实践中,区招商办及各招商责任单位不断探索,形成一整套招商引资的方法和举措。

主题招商 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对现有的资源和优势进行整合,形成特色,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003年11月17日,区政府代表团在香港举行“抓住CEAP政策商机,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合作”恳谈会。西北综合物流园区、国际印刷包装城、长风国际生态城等项目也多次开展了此类专题招商活动。

网络招商 利用计算机网络辐射广、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推介普陀区的地块、楼宇、厂房、服务等招商资源,宣传区情,推广项目,整合资源,寻找商机。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步发展,通过网络招商引进企业的比重不断增加。

中介招商 利用中介机构涉及面广,信息量大,职能专一等优势,选择香港戴德梁行等若干家中介机构,与其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或招商合同,委托他们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003年,区政府专门制订并出台中介奖励办法和委托招商的相关规定。

外出招商 抓住机遇,延伸触角,扩大视野,主动出击,有计划、有侧重地组织各个层次的团队出访,到全国各地特别是浙江、江苏、福建等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招商活动。

以商引商 充分利用在区的各地投资企业招商引资,到这些企业的原籍地招商,通过他们现身说法,介绍商机。充分利用外省市大企业在区工作处引商,动员他们到区注册经营性公司,开展经营销售活动。通过外省市驻沪办事处招商。区招商办和各招商责任单位紧紧依托在区沪办,以此为纽带,“以外引外”。积极依托区内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为外来企业介绍人才、技术和科研产品,促进科企联合,院企合作,吸引市外大企业到区投资和开设高科技企业。

借地招商 为弥补普陀区招商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状况,开展借地招商的尝试。区招商办在市郊及江浙两省邻近地区选择若干镇、县、市,分别与之签订联合招商协议。将一些对土地需求量大,价格要求低的项目,推荐给这些地区,生产企业留在当地,头脑公司或营销公司注册普陀区。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拟到上海发展的企业优先推荐给普陀区,形成两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动招商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