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市场管理

  1991年起,区建管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不断加强区建筑市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对建设工程承发包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强化对建筑企业资质和资格管理,每年对注册在区内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和综合考评,妥善协调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对砂石料交易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至2003年,共查处招投标违章建设工程项目313项,罚款162.79万元。查处违章整改不力的建筑企业146家,罚款92.95万元。通过整顿,促进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节 招标投标管理、行政处罚

  一、招标投标管理

  1991~1996年,区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不断加强。经市招投标办公室授权,区招投标办公室对1996年开工的长寿路拓宽工程(总投资14亿元)、1997年开工建设的上海万里城一期工程(总投资7.7亿元)两个市管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方便了办理程序,加快了工程建设步伐。1997年,正式实施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区招投标办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会议。

  1997~2003年,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681项,总投资55.07亿元,建筑面积394.95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62件,总造价29.66亿元,建筑面积276.62万平方米;1992~2003年,受理施工招投标项目监管备案2121标段(其中包括市招标办授权管理的若干市管项目),中标价193.87亿元,建筑面积1763.3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率实现两个百分之百。

  二、行政处罚

  1992~2003年,区招标投标办对辖区内存在违反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规定的各类违章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检查和查处,分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补办各类手续。累计查处违章建设工程项目313项,罚款总金额162.79万元,体现招投标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促进区建筑市场的发展。

第二节 企业资质、资格管理

  1992~199510月,执行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和综合考评。19951015日起,对区属建筑企业进行年检。200171日起,原规定和办法废止,执行建设部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主要检查建筑企业在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区建管办按规定受理区内施工企业资质(中外合资、监理公司)新办、升级、增项和转正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每年对注册在区内建筑施工企业1~3级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进行评审。至2003年,累计企业年检2464家,新办企业374家,办理升级企业52家,项目经理评审1457人,培训25080人次。

第三节 建筑市场整

  1991~1995年,对区内建设工程承发包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理,重点查处非法转借、非法挂靠、无证施工(无资质证书,无进沪许可证)、越级承包(超越经营范围)出借资质证书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共查处违规企业38家,罚款6.64万元。

  1996~1997年,市政府制定并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查工作,区纪委、监委、建委、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对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1995年竣工和1996年在建的项目中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行为,开展检查整顿,共抽查114个项目,总投资89亿元。49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巡查,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工程合同造价59亿元。共查处违规企业48家,罚款26.20万元。这是区内历年来规模较大、历时较长、参与面较广的一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性大检查。

  1998~2003年,继续加大对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共查处60家违规企业,罚款60.11万元。2003年,全区处理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事件16起,涉及建筑业民工563人,协调解决拖欠民工工资265.3万元。民工工资矛盾化解率达到100%,保障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1992~2003年,共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189份,对其中146家整改不力、经教育后仍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累计罚款92.95万元。查处案件无一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促进了区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节 砂石料交易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设工程建材需求量大增,其中砂石料的需求量最大。20世纪90年代后期,砂石料年需求量达到3000万吨。但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市场竞争和交易无序,产品质量低劣,影响了施工工程质量。19994月,区砂石料分中心成立后,在交易大厅内设交易管理和交易服务窗口,通过电子显示屏幕等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分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体现规范交易行为、监控产品质量、调控市场价格、确保合同履行、提供信息服务的主要功能。是年,上海市开始对砂石料经销企业和进沪的砂石料生产企业实行砂石料交易准用证制度,交易活动逐步规范,进场交易数量和加入会员数稳步增加。至2003年,交易数量从1999年的158.34万吨增至6898.84万吨,基本覆盖了上海市的建设工程所需砂石料。砂石料分中心的税利随交易量增长稳步上升,从1999年的15.83万元增至2003年的689.88万元,成为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点。

  砂石料分中心通过宣传《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走访混凝土搅拌站、产地矿管部门、会员单位及码头,召开各种专题座谈会、采集和提供交易成交价信息作为市砂石料定额定价和市场指导价的重要依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检查整顿、规范建材市场,敦促进场规范交易。砂石料分中心定期出版《简讯》,发放到1100个会员单位和各相关单位。普陀区砂石料分中心成为全国砂石协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