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卫生保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一节  健康教育  

1991年,全区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制作宣传版面346期,1.6万人次参加卫生宣传;开展“爱牙日”、“防近周”等专题宣传活动。1993年,开展普及《健康教育读本》活动,全年普及培训9.17万人次,自编宣传资料1200份,制作卫生宣传版面80余块。1996年,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画廊等大众传媒开展“健康教育周”、“食品卫生月”、“肿瘤防治宣传周”、“精神卫生宣传周”、“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宣传周”和“建筑工地卫生宣传”等活动,发放20万份告市民书进行卫生知识宣传。1999年4月,围绕“癌症,可防可治”、“把握好癌症早发现的时机”主题,开展为期1周的第十一届上海市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全年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10余次,设宣传点近百处,发放宣传画、宣传折页和宣传小册子数十万册。2000年,举办“社区卫生进万家、健康生活伴我行”为主题的大型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咨询活动百余场,受教育居民12.57万人次。2002年,各街道、镇分别成立健康教育促进基地。区疾控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基地,进行健康干预和保健教育。成立首批由卫生、教育、法律、新闻工作者以及机关干部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372人,并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题培训。2002年11月,经市爱委会、市健康教育所检查考核,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全部达标。2003年,防控“非典”期间,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举办“非典”防治培训班29期,接受培训人员数千人次。

第二节  妇女保健  

1991年,建有妇幼保健三级管理网络,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1993年,遵照卫生部妇幼司修订婚前保健工作管理办法会议的要求,全区婚前医学检查逐步规范。1994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从事婚前保健工作的机构必须具有婚前保健专项技术执业许可证要求,全区9名婚检人员取得婚前保健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1999年以前,婚前医学受检率105%左右(婚检可以跨区),围产儿死亡率7‰~9‰。2000年,婚检定点检查后,受检率95%左右。2003年10月,由于取消强制婚检,婚检率下降至66.3%,产前检查率98.81%,早孕建册率94.1%,围产儿死亡率降至3.35‰,孕产妇死亡率为零。

 
第三节  儿童保健  

1991年,区妇幼保健所和各街道医院均设有儿童保健门诊,为辖区内2万多名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的儿童保健服务。1992年,区妇幼保健所建立儿童保健管理网络,全区出生30天的新生儿即入网接受管理,直至6岁。儿童保健医师参与父母学校、亲子活动和各种教育咨询,为各类人员咨询63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67份。开展婴幼儿多发病普查、儿童口腔保健及弱视、弱听、弱智的筛查工作。1994年,儿科保健医生深入街道居委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接受咨询,使母乳喂养知识普及社区。同年经验收,建成爱婴达标区。2001年,该所“加强体育锻炼,对集居儿童单纯性肥胖体重控制和体能影响的研究”被列入市妇联重点研究课题之一。同年,举办父母学校、亲子活动78期,参加4310人次。2003年“非典”时期,区妇幼保健所对全区托幼机构卫生情况进行监测调查,确保人托儿童的健康安全。1991~2003年,举办托幼机构“三员”(保育员、营养员、保健员)培训班17期计1292人。全区儿童入托前体检率100%,托幼园所儿童“六一”体检受检率98.79%,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教师、保育员、营养员)体检受检率100%。

第四节  老年保健

1991年,各街道医院对7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健康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开设老年门诊,开展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的健康教育和医疗咨询活动。1992年,先后建立大众红十字老年护理医院、普陀区红十字护理医院、普陀区老年护理医院和普静护理医院等。1995年,长风新村街道医院为区民政局福利院112名老人免费进行体检。1996年,设立家庭病床2000余张,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2000年,建立健全65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并实施电脑化管理,建立家庭病床4502张,开展户籍制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签订保健合同15468户。

2001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社区高龄养老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离休干部开展签约保健医生服务工作。对老干部推行就医优先照顾,开设老干部门诊,提供优质诊疗服务;为老干部设立家庭病床,定期到老干部家中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开设健康教育大课堂,每季度为老干部讲解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老年疾病防病知识;开设健康小讲座,为老干部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咨询,指导老干部进行自我保健及意外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对社区签约保健卫生上门服务的离休干部,每人建立1份健康档案,配备1名全科医生每月跟踪上门服务,对长期患有慢性病的老干部建立家庭病床及电话预约服务等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至2003年,共建老年保健档案65780份,与1396名离休老干部签约。2003年,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上海市社区老干部工作示范点、上海市爱心助老特色基地称号。

第五节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服务网络

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 1991年3月19日,普陀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建立,隶属区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为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职能是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与管理。1998年,增设外来流动人口孕检服务项目,开展B超孕检和尿孕检服务。2002年,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接受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专家组实地评审,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 1992年,曹杨新村街道率先建立社区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1995年,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覆盖至全区所有街道、镇。1997年,区计生委制订《普陀区街道、镇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规范化管理意见》,将社区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建设纳入每年目标管理考核之中。2002年,区政府将社区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的发展纳入区综合目标管理体系。2003年,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统一要求,区内9个街道、镇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更名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综合服务站具有人口计生事务办理、政策咨询、宣传教育、生殖保健服务(包括热线电话)等服务功能。9个街道、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全部达到市规范化要求,其中曹杨新村街道、长寿路街道、甘泉路街道、长风新村街道、桃浦镇、石泉路街道、长征镇被评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文明站,曹杨新村街道、桃浦镇获上海市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示范单位。

居(村)委人口计生指导服务室 1994年,曹杨新村街道率先建立居委人口计生指导服务室后,全区居(村)委以及铜川水产市场等大型市场、上海市测绘院等企事业单位和桃苑村等外来人口集居地等相继建立人口计生指导服务室,成为为社区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前沿阵地。至2003年,全区有人口计生指导服务室236个。

二、生殖保健服务

1999年,区人口计生委与区卫生局联合制订并实施《普陀区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规划(1999~2000年)》。2001年,经市计生委统一抽样评估,区达到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2002年,区人口计生委制订和实施《普陀区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目标第一阶段工作规划(2001~2005年)》,加强育龄妇女、外来流动人员、青少年等人群的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至2003年,“六期”综合教育知晓率70%以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90%以上,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预防知识宣教普及率70%以上,紧急避孕方法掌握率80%以上,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社区人口学校规范化率90%以上。实现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

2003年6月,区人口计生委与区计生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家庭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制订《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重点做好新婚家庭、孕产妇家庭和免费享受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指导服务工作。同年10月,区民政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联合在区婚姻登记处建立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区人口计生委配备1名专职家庭计划生育指导员,区妇保所派出1名高年资的专科医生,为每一对新婚夫妇提供新婚保健、优生优育和计生政策咨询服务,同时采集新婚对象信息,开展新婚服务需求调查,实施新婚跟踪全程服务。

三、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990~2002年6月,根据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上海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和加强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双方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计划生育手术费用。2003年7月,全市实行医疗改革后,区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计委等联合发出《关于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核、报销等手续由计划生育部门承办。同年7月,区人口计生委与区妇婴保健院签订“定点医院、统一收费标准、先记账后结算”等协议,为区失业、外来流动人员中的婚嫁、参加综合保险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03年7~12月,享受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共165人次。

四、病残儿鉴定

1990年,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病残儿鉴定工作,需要鉴定的病残儿父母向区计生委提交申请书,经初审后,被鉴定入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鉴定,并得出医学鉴定结论,再由区计生委讨论出具是否同意生育第二孩意见。2002年,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联合制订《普陀区关于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意见》,调整充实区病残儿医学鉴定组成人员,召开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题会议,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审核和管理。至2003年,全区接受病残儿医学检查鉴定156人次。

五、药具管理

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承担着全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管理、供应等工作,避孕药具的供应实行免费发放与零售“双轨制”。

免费发放 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网点从单一的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发展到社区大楼、商务楼、流动人口集聚点、集贸市场、社区公共服务点等场所。1991年,有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608个,免费发放药具六大类18个品种,免费发放药具金额8万元。1992年,药具应用率、有效率均达到国家和市制定的标准,被市药具站评为一等奖。2003年,全区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增至900多个,免费发放药具八大类26个品种,免费发放药具金额41万元。

零售网点 市场零售避孕药具作为免费避孕药具的补充,以满足不同层次育龄群众的需求。零售药具网点遵循市计划生育药具站统一管理、统一进货渠道、统一发票、统一价格的原则,规范零售市场。1991年,零售药具网点有17个。1992年,全区23家中药店全部开设避孕药具零售专柜,并逐步向商店、医院等延伸。零售网点进入大型超市及便利店,满足市场需求。2000年,零售走向市场化运作。2003年底,全区零售避孕药具供应网点有169家。

规范管理 1988年起,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每年对街道镇、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居(村)委会、市场、流动人口集聚点及其他避孕药具发放点和零售药具供应点的计划生育干部及药管员、营业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药具管理人员组织业务考试,合格者颁发药具管理上岗证,药管员必须持证上岗。1993年,区计生委设计编制避孕药具管理系统,实现药具管理电脑化。系统包括“药具入库、药具领用、情况汇总、数据维护、其他功能、系统设置、报损记录汇总、库存情况汇总”等八大部分。1994年,避孕药具管理系统创新项目获市计生系统创新奖,并在全市避孕药具管理中进行推广和应用。2000年,机关搬迁,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区办公大楼配置近50平方米的药具仓库,配备库房设备,规范药具管理。至2003年,区计生服务指导站先后制订《工作责任制度》、《工作联系制度》、《药具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及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