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安信息化与警务改革
1991年起,公安通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逐渐普及,公安普陀分局按照公安部、市公安局“金盾工程”的工作部署,以计算机三级网络建设为契机,努力实践科技强警战略目标,不断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形势和特点的不断变化,公安分局坚持务实创新,有效整合警务资源,积极探索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切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对现代警务管理和运作模式实施有益的探索。
第一节 公安信息化
一、无线电通讯
1994年11月,开通启用常规350兆无线通信公安专用频道。1996年,在市公安局统一规划下,公安普陀分局内线电话全自动拨号系统建成。2003年,在市公安局科技处的大力支持下,利用市公安局在区境内设立800兆集群通讯、350兆集群通信和350兆常规通信基站的有利条件,着手调整分局无线通信系统,开通350兆集群通信,改善分局无线通信时有不畅的局面。
二、计算机应用
1993年起,按照市公安局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公安普陀分局陆续在全局推广应用派出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市“110”报警信息系统、港澳台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境外人员临时来沪住宿登记管理系统、区域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上海市公安局车辆自动定位系统(GPS)、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公安刑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案(事)件管理系统、情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公安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整体作战能力。
1999年5月,根据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启动光缆铺设工程,至2001年,完成区内24个单位、47公里光缆的铺设以及各类基础设施的建造,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数据网、语音网、视频网三网合一。是年11月15日,三级网络正式进入试运行,成为上海公安系统首批建成并开通分局三产级网络工程的单位,并率先实现分局各单位连接到全国各地公安网络系统中进行数据共享、语音互通、图像互访,获公安部通报嘉奖。同年,建立健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信息高速传递和流转,加快公文流转和传递。
2000年8月;在全面推开建设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同时,开发研制“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将全区所有已录人的外来人口信息与公安部下发的“网上追逃”系统信息进行自动比对,从中发现暂住区外来人口中的负案潜逃对象,发挥了“网上追逃”的作用。至年底,通过该系统比对,全区共凸现网上逃犯15人,抓获其中2人。
2002年,在各街道、镇协助下,顺利完成以15个派出所、警察署,4个责任区刑队和遣送站为采集点,公安普陀分局刑侦支队技术室为中枢的活体指纹采集、查询、比对系统的建设,并建成包括全国和上海市近几年的共9万余份的现场指纹信息库。截至12月份,通过抓获的嫌疑对象的活体指纹同系统指纹库内的指纹进行比对,成功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9人,其中网上通缉逃犯7人。同年,公安普陀分局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公安信息网络建设示范单位之一。
三、道路图像监控系统
2003年,由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拨第一期基础建设费用1687万元,分基础建设阶段、联网建设阶段、功能扩展阶段三期,开展普陀公安街面图像实时监控与指挥系统建设工作。至年底,完成长征、万里、甘泉、白丽、中山等5个派出所一期工程,共建成109个监控点,复接小区图像22路,较好地发挥有效防范、威慑打击、节约警力的功能。
第二节 警务改革
1992年,公安普陀分局建立以特警队为主体、以工纠队执勤岗亭为依托的夜间巡逻网络,实行分局、派出所二级指挥、调度,提升夜间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和捕捉现行犯罪分子的能力。同时,进行特警、交通警、治安警多警种混编巡逻队联合巡逻的有益探索,收到良好社会效果。1995年,将派出所基础建设作为重点工程,以社区责任民警取代传统的户籍警,扩大民警责任范围和岗位职责,实现由静态的户口基础工作向动静结合的防范性、群众性、服务性的基础工作及治安管理工作转移。年内,划分社区责任区64处,配备社区责任民警262人。
1998年,公安普陀分局按照市公安局要求,在全市率先进行交警、巡警机构改革试点,改变同一道路、街面的交警、巡警各自为政、业务交叉、警力重叠的执法管理模式,实行街面警力在行动上统一指挥、业务上统一协调,执法上统一规范、勤务上统一管理。改革后的巡逻勤务时间为24小时全覆盖,夜间警力从以前加班加点的增量变为常量配置,适应动态的治安环境需要。同年9月1日,新的巡逻警察正式上岗。2002年,在中山北路派出所开展“社区联勤岗”试点,直接将联勤岗亭设置在居民小区和治安相对复杂的地区,结合街面巡逻、治安检查、社区内巡逻等业务,3个警种在联勤岗交错驻守,接待群众来访,方便群众,形成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察署)、联勤岗3个层面的警务格局,在增加公众安全感的同时,实现各警种在空间上全面覆盖的防控网络。同年12月25日,根据公安部“杭州会议”(国家公安部召开的关于社区警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工作暨全面推进社区警务建设的总体方案》,社区警务体制改革有序推开。
2003年4月,下发《关于推进社区警务工作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变条块分割为以块为主、变三警分离为三警合一、变机关化为基层实战化、变常日制为弹性工作制、变单一模式为多元模式、变静态为动态”的改革方向,将原管段民警、治安民警、巡逻民警3项职能合并为统一的社区警务职能,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派出所原来警务区划分的情况和警力条件,全区划分54个警务区,采取着装勤务日常巡访、机动巡逻与设卡盘查,"110”报警和治安热线一级接处警的勤务方式开展工作,促使社区民警全面实现“能有效防范案件、能切实掌握重点人口、能真正管住流动人口、能随时发现治安问题、能及时提供破案线索、能积累社区相关信息、能全面收集各类情报、能有效提高打击现行能力”的改革目标。同时,为适应“三警合一”社区警务机制改革的需要,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支持下,自5月28日8时30分起,开始实行一级处警区域指挥模式。即在警力囤兵于街面与社区的基础上,根据公安普陀分局指挥中心对所有社区与街面警力实时勤务状况的掌握,对各类警情进行直接调度,对处置情况随时跟踪掌握。同年7月1日,“三警合一”警务运作模式正式在全局推行,在缓解警力结构性紧张、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控制力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