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概况】
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推动《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刘志成)
【财政预算审查监督】
2022年,更新扩充审查专家小组,选取部分人大代表建立审查代表小组,强化预算审查监督的组织保障。推进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治理和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保障系统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安全性。聚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提升预算管理水平。12月2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汪星)
【监督国有资产管理】
2022年,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结合普陀区实际,拟定《上海市普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年工作规划(2022—2026)》,明确未来五年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时间表和路线图。9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汪星)
【监督环境保护实施】
2022年,走访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实地察看曹杨环浜、朝阳河水环境治理情况,调研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分类等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2月2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普陀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张淼)
【监督城乡规划实施】
2022年,走访区规划资源局,听取2022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介绍,推动规划资源部门以推进“十四五”总体规划实施和土地高质量利用为主线,聚焦区域战略实施、土地空间规划建设等,提升审批效率,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高效落地,加强土地资源供应保障。12月2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报告。(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