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22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普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学习会、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议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关于对督促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工)委(党组)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推动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会同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组成10个专项督查组和10个督促整改组,围绕普陀区防疫工作各阶段重点任务、环节、部位开展全程全覆盖监督,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监督网络。推进涉疫案件查办,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受理办理涉疫检举控告件291件次,其中上级转交办110件次,自收181件次;处置涉疫问题线索30件,立案14人,处分13人,给予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9人。督促推进经济恢复重振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制定《普陀区关于对全力稳住我区经济基本盘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组建7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推动惠企助企政策落实到位。

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166件,立案84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处分84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检察机关13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理上级交办的涉粮领域问题线索,立案查处4人,涉案金额17.6万元。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全力做好“红通人员”(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的人员)冯卫华追逃追赃工作。筑牢不能腐防线。推进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党风廉政谈话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不同类别、不同形式廉政谈话,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围绕案件查办中发现问题,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廉情抄告等形式,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督促案发部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进廉政档案建设,把好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协助区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化运用清风普陀“一贴一微”(“清风普陀”小贴士、“清风普陀”微信公众号)教育平台,为全区党员干部提供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廉政教育服务。结合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拍摄警示教育片《案鉴》,编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汇编》。会同区委党校建设“廉润普陀”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制定《普陀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十廉共建”(固本正廉、学史知廉、以文育廉、厚德养廉、严管护廉、家风助廉、纪法明廉、释案警廉、精品传廉、阵地倡廉)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常态长效。

综合施策纠治“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紧盯节点明察暗访。把握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特点,对辖区内星级酒店、高档饭店、私人会所、专卖店、超市等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受理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0件,立案17件,处分处理22人,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组织开展为民服务窗口监督检查,推进各窗口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聚焦树立“人靠谱(普),事办妥(陀)”好作风,围绕“拖、等、放、推”四类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建立普陀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联合研判及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工单办理情况监督,着力查处相关承办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处置问题,政务立案2人,给予1人政务记过,1人政务警告,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制建设,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室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作用,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推进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将“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监督检查以及政治生态分析范畴,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制定《普陀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职用权等情况监督。组织14个单位“一把手”在区委常委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做实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3件,立案13件,处分12人,组织处理7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69人次,对4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或否定评优评先资格。制定《普陀区纪委监委关于推动党(工)委(党组)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突出巡察监督重点。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新一高”(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对1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甘泉路街道、宜川路街道59个居民区党组织进行居村巡察,对区商务委(粮储局)党组、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专项巡察。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促进标本兼治,推动形成系统集成的巡察整改机制。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快推进巡察信息化建设。

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对上海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5个民政医保类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党纪立案3人,政务立案1人。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1件,处理党员、干部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日常监督、专题调研、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重点整治,推动窗口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效能。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完善区纪委常委会学习制度,完成机关党总支及下设党支部换届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新冠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亮身份、当先锋。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举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举办“初心践行二十大、笃行靠谱纪检人”“比武赛马”活动。将以干代训、以案练兵作为提升履职能力重要方式,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开展“镜鉴”主题教育活动,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李军林)